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湛江市廉江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88100710876XA/2024-00013 分类:
发布机构: 湛江市廉江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4-01-31
名称: 廉江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31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廉江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1  浏览次数:-

    廉江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为目标,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跃上新台阶。

       一、树牢法治思维,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通过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作为科级干部、中青年干部、选调生培训班重点培训课程,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法治教育贯穿领导干部培训全过程。

       二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听取我市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法治工作部门工作情况报告,及时研究法治建设有关问题。印发《廉江市2023年述法工作方案》、成立述法履职报告评议团、召开述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会、述法专题会议等,在委员会会议上专题述法4人次,书面述法73人次,对64份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进行评议,以“述”明责,以“评”促干,做好法治建设“述、评、督、考、责”工作,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一门式一网式”改革全面推进。持续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动态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实现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环节、办理流程等信息要素和办事指南标准化、规范化。全市4943项权责事项在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布,1506项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573项行政许可事项零跑动,时限压减率95.61%,即办率95.73%,提供18项“秒批”和7项“一件事”主题办服务。指导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全市应进必进政务服务事项为1581项,进驻第一大厅569项,进驻第二大厅490项,进驻分厅522项。深化“用电报装物权证明审批”一件事全流程网上办理工作,建立健全通报制度,提升审批效率。2023年全年累计办件4972件,其中办结4618件,在办54件

       二是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办事服务,大力推行“一号响应”“一窗通办”“市内通办”“证照共享”等利企便民措施,推进适老化、适残化改造。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整体水平系统性提高。

       三是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优化“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模式,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事实际场景需求,打造“一件事一次办”主题窗口。并召开不动产登记“水电气”联办、工程建设项目“水电气”联办、企业开办涉税办理业务系统推进会。一是设立企业开办综合服务窗口,整合“照、章、税、金、保”5个企业开办事项,实现“一窗一表单”,并提供银行开户预约服务;二是推进不动产登记中心与住建部门存量房交易“只取一个号”,实现“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窗通取”,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我市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审核标准,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均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确保实现全覆盖,做到应审必审。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双审”机制和“三统一”等管理机制,建立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三统一”制度。截至2023年12月,起草和审核各类文件约165件,其中3件规范性文件已上报市人大常委会及湛江市人民政府备案,切实履行了部门职责。落实省政府的要求,我市每两年对已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适时清理,对已公布的不符合实际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

       四、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目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廉江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廉江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编制后向社会公布,列入《廉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实施。列入《廉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的事项,承办单位应当组织听证。健全完善本地区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确保决策实施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严守法制审核质量关。继续健全完善本地区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对市政府各单位上报其承办的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做到全部及时公开,确保决策的科学民主性,真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三是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积极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统筹谋划好法制机构和外聘法律顾问两支队伍的建设,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2023年,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共处理政府、政府办交办的涉法事务共654件,涉及标的金额约9.7亿。我市2023年外聘律师共3人,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及法律服务,认真履行政府法律顾问的职责。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持续全面推行“三个制度”的落实。我市各行政执法主体除了本系统在省部级以上有特殊规定的,统一适用《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事前、事中、事后“三个公开”。以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为主要载体,以各乡镇街道及执法部门官方网站为补充,通过建立行政执法主体清单、执法事项清单、执法流程图等方式,统一公示行政执法主体、事项、权限、依据、人员、结果等信息,严格落实岗位信息公示制度,推行亮证执法变挂证执法,全程公示执法身份,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我市48个执法主体均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中开设的账号。2023年,我市共公示行政检查431宗,行政处罚550宗,行政强制7宗,行政许可3892宗。

       二是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的全面上线运行。为各级执法主体搭建了一个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的执法办案平台,应用范围涵盖市、镇(街)两级行政执法主体,推动执法人员在办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三类案件时,实现立案受理、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卷宗管理、统计分析等执法全过程网上办案,形成审批网络化和案卷电子化,做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升基层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重要意义。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2023年8月25日,廉江成功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是湛江唯一上榜县(市、区)。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见效。利用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系统、食品监督检查系统移动端、特殊食品电子追溯系统等“互联网+”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湿米粉统一夜查”、“酱腌菜”、“春风利剑”整治食品安全、农村食品、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学校及周边食品、随机查餐厅、反餐饮浪费等专项行动。开展廉江红橙专项打假行动,打击假冒廉江红橙冲击市场、损害廉江红橙品牌声誉的违法行为。多部门联合协作,全面开展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以“减量控大”“夏季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冬季整治行动”“断源5”“校车安全管理”等行动为抓手,科学周密部署,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严管严控、严治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认真落实“日常严管+集中整治”的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今年,我市查处酒驾605起,醉驾183起,查处各类违法运输经营行为3045宗,其中小汽车非法营运、客运包车违规经营、货车非法改装等案件414宗,治超非现场执法案件1371宗,联合治超案件1260宗。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今年以来,我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公开征集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扩大群众参与;坚持政策公开解读常态化机制,实行“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报批、同步推进、同步公开。切实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管理,促进信息发布以及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全面加强政府网站板块检查,切实提升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

       二是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工作,推动政策落地利民惠企。我市政府网站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推进政府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等工作,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廉府办发〔2021〕41号),规范各级政府网站栏目设置,明确市政府门户网站各级栏目内容维护责任单位,目前廉江市政府网站含子网站50个(包括信息公开平台),专题专栏7个。同时,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保障工作制度。

       七、依法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全覆盖建成21个“个人调解室”、83个“和家工作室”、127个“邻居理事会”,建立“综治中心+多部门+自治平台”多元联动化解机制,统筹基层法庭、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站、司法所、派出所、民政、国土、妇联等部门参与“联合会诊”,推动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调处。截至目前,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共调解矛盾纠纷1285宗,成功调解1270宗,调解成功率99%,涉及金额2799.76万元。

       二是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践行复议为民初心使命。对于事实清楚和法律关系简单明确的复议事项,坚持调解释理优先,积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切实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切实降低行政复议办案成本,提升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工作的满意度。深入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宣传,切实加强人民群众“有行政争议,找行政复议”的法治理念,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在人民群众的知晓率。2023年以来,全市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9宗,已审结85宗,办结率86%。从已审结的案件来看,其中,决定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9宗,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25宗,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案件9宗,确认违法的案件9宗,变更行政行为的案件1宗,责令重作处理决定的案件13宗,终止审理案件1宗,不予受理案件4宗,调解案件1宗。

       三是提高应诉答辩举证质量,积极履行出庭应诉职责。严格按照诉讼法规定,全面认真梳理答辩内容,依法收集证据依据,做到答辩规范、程序合法、依据充足。自觉充分做好庭前准备工作,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自觉接受法院调查,配合法院查清案情,严格遵守法庭纪录,积极参与质证、辩论、陈述等庭审活动。印定《廉江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镇街和市机关行政应诉单位考核,督促行政机关出庭应诉。2023年,我市行政应诉案件36宗,撤诉1宗,退出诉讼1宗,已审结13宗。其中法院要求行政负责人出庭的案件15宗,我市行政负责人出庭案件35人次,出庭率达230%,出庭率比去年同期上升60%。

      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动性不强、招法不多,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方面的能力有待提高。

       二是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不高,学历层次、政治素养及专业化水平还不高。特别是在专业性要求较高的执法领域,还存在人才紧缺的现象。

       九、2024年工作重点

       一是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找差距、补短板,对涉及法治政府建设领域的重点改革任务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不断督促引导全市各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严把窗口人员入口关,打造一支业务优良、作风过硬的政务服务队伍。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制素养,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学习其他单位经验,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改正不足,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三是强化科技执法水平。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改变固有理念,把日常工作从线下办理转为线上处置;同时加大掌上执法“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的培训力度,让一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掌上执法系统,真正发挥“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各项功能,为提升行业监管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中共廉江市委   廉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