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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119391/2018-21812
廉江市市场物业管理局
2018-08-02
市场租赁、投标、收费、经营管理规定
廉物业[2018]27号
2018-08-02

市场租赁、投标、收费、经营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8-08-02  浏览次数:-

市场租赁、投标、收费、经营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管理工作,促进市场经营管理逐步走上常态化和规范化,经研究决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各所市场各行业租赁期满前,新一轮的招租工作必须提前15天将行业投标(抽签)方案(含时间、方式、标底价等)上报到市管股审批。

二、为尽可能稳定市场和利于经营,各行业租赁经营期限,出租屋租赁期为一至三年、档(台)位一年。出租屋租赁期限超过三年,档(台)位超一年的必须书面报局班子扩大会议研究批准。

三、中标的经营户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交清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档位租赁费。否则,没收招租意向金,收回档(台)位经营权,档(台)位另行招租。出租屋、市场档(台)位收费原则是:一次性收取一年租赁费。个别经营户家庭确因重大疾病等非常特殊原因暂时未能一次性交清的,可书面申请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批。

四、行业投标(抽签)、定价,中标金额一经确认要严格按规定收取,需要调整的须报局审批。

五、招租意向金、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需书面上报市管、财会核实、由局长审批。

六、已改造的市场目前都设置行业平面图,已按平面图统一编号,上报台账报表时必须按编号严格规范填写,杜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七、各种经营台账及报表、食品安全登记台账、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等按市管股要求统一格式填写和时间定期上报。

八、市场出租屋(超市)存在“三合一”现象或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经营期满不再续租;租赁期未满而又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按安全要求落实整改好后才能继续经营,否则,该所负全部安全责任。

九、建立经营户档案。各所必须与市场经营户签订租赁、经营协议书、安全生产责任书、卫生、秩序责任书、食品安全承诺书。并附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好经营户常住地址、联系电话等资料备案。

十、本规定从201881日起实施。

 

 

                               廉江市市场物业管理局

                                   201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