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廉江市2018-2020年“文明交通”
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所、股室:
为助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现将廉江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发来的《廉江市2018-2020年“文明交通”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廉文明办[2018]16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将实施情况报送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6670186 邮箱:6670299@163.com
附1:关于印发《廉江市2018—2020年“文明交通”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2:文明交通我带头承诺书
廉江市市场物业管理局
2018年10月22日
廉江市2018-2020年“文明交通”主题活动
实施方案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市民道德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助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现制定廉江市2018-2020年“文明交通”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以“文明交通我带头”为主题的文明交通主题活动,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危险驾驶行为和交通陋习,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缓解交通拥堵,推动形成健康向上的道德风尚,为我市创造文明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礼让斑马线”活动
市交警大队牵头开展普及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以传授安全出行知识、传播文明出行常识为重点,深化文明交通“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单位、进工地”宣传活动,健全完善宣传机制,创新宣传手段方法,使“六进”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喜闻乐见、好讲易记,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短信平台等媒体,印发宣传资料、挂图、标语,设置宣传栏,大力宣传交通法规和文明交通知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和文明交通意识。以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为契机,组织相关部门、行业和广大群众参与主题活动,积极参加交通安全宣传和文明交通理念传递,强化社会关注和群众互动,提高活动质量和水平。
市文明办牵头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开展“文明交通我带头承诺签名”活动,所有人员签名承诺,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文明单位评选考核。
市直机关工委要向全市市直机关党员发出“文明交通我带头”倡议,并对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开展文明交通知识培训教育。
市总工会要向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发出文明交通我带头倡议,通过签名承诺等方式让广大职工在驾车过程中自觉礼让斑马线。
市教育局要突出培养中小学生文明交通素质,组织督促中小学校、学前教育机构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儿童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组织模拟体验活动,促进青少年安全文明出行习惯养成,让未成年人掌握更多“知危险、会避险”知识技能,有效预防和避免未成年人道路交通伤害。同时,要组织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活动,发动家长在“文明交通我带头”承诺书上签名。
市人社局要向全市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发出倡议,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大对客、货运输企业、公交、出租车等部门职业驾驶人的教育培训力度,同时,要加大对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杜绝交通运输违法行为。
(二)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
团市委要组织广大志愿者参加市区各个主要路口义务执勤活动,协助交警劝阻非机动车和行人走机动车道、闯红灯、乱穿马路、骑车带人等违法违章行为,对市民开展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面对面宣传,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市交警大队负责对文明交通志愿者进行培训和指导。
(三)加大对交通违法违章行为的监管处罚力度
市交警大队要结合城区交通管理特点,科学调整勤务安排,部署足够警力,推行高峰疏导指挥和平峰机动巡查相结合的勤务模式,在每天的交通高峰期,执勤人员重点教育纠正行人乱穿乱行、非机动车逆行等交通陋习。高峰期过后,各执勤岗点快速转入平峰机动巡查,对机动车违法停放、随意调头、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车窗抛物、严查重罚“零容忍”,现场抓拍、当场处罚、车辆扣留等执法手段综合运用,营造浓厚的严管氛围。对于查处的客、货运输企业、公交、出租车等部门职业驾驶人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将相关情况抄告市交通运输局。
(四)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随手拍等活动
市交警大队牵头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随手拍等活动,动员热心网友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抓拍,制定并落实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强化公民主体责任,不断扩大关注交通安全的群众基础。设立文明交通曝光台,对交通违法及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曝光,廉江新闻、廉江电视台要设立专版之栏进行曝光,市交警大队要通过廉江公安官方微博以及微信服务号进行曝光。
(五)推进文明交通示范街建设
市交警大队牵头推进文明交通示范街建设,力争年内打造两条文明交通示范街。合理安排警力,加大巡逻管控力度,禁止机动车在城市主次干道乱停乱放、随意抛撒杂物和随意闯红灯、调头占用人行通道、盲道等各类违法行为,严禁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和骑电动车带人、闯红灯;人过马路不走斑马线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完善交通标志标线,保持交通标志标线清晰明显、运行正常,并定期维护、更新。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2018年6月)。市文明办会同市交警大队制定全市2018年“文明交通”实施方案,各责任单位也要根据实际制定本单位的细化实施方案,并逐步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发动,在全市掀起开展“文明交通”主题活动宣传,做到文明交通人人皆知,主动配合。
(二)深入实施,整体推进(2018年7月至10月)。各单位按照活动方案,结合职能,积极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各项创建活动,市创文办督查组采取组织检查、观摩、暗访等方式,加强督导,推动落实。
(三)总结成果,巩固提升(2018年11月—2020年12月)。认真总结文明交通行动开展情况,总结经验,逐步扩大文明交通实施覆盖面,提升文明交通活动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文明交通”主题活动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文明城市测评的重要指标。对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注重实效。“文明交通”主题活动由市文明办、市交警大队牵头,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等单位要根据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把“文明交通”主题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确保活动扎实有效。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全市主要媒体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及时报道,同时积极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将宣传教育贯穿活动始终,确保活动有声有色,顺利开展。
(四)及时总结,报送资料。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实施方案、实施过程图片、活动总结)上报市文明办邮箱ljwmb660754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