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733119391/2018-02251
廉江市市场物业管理局
2018-03-12
2017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2018-03-12

2017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12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现公布廉江市市场物业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收费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廉江市市场物业管理局201711日至12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廉江市市场物业管理局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廉江市建设大道6号号,邮编:524400,电话:0759-6670299)。

一、工作概况

按照国家和省的政府信息公开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紧紧围绕工作性质、管理职能和主要职责以及工作重点,切实抓好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的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在单位设置的信息公开栏将本局必要公开的事项向社会公开,进一步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将其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常态化的工作抓实抓好。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各股室全面参与,严格对照《条例》、《规定》要求,主动及时公开,认真规范做好答复工作。

(二)积极主动,公开规范。严格按规定时限主动公开并及时向上级报送主动公开信息;专人每天查看、受理并按时答复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每月定期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栏相关内容。

  (三)完善流程,提升质量。结合公文拟制,在公文签发单上明确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予以说明理由。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保密审查工作流程,在办文环节随同公文签发单同步审批,同步归档,严格按规定进行核审把关,出台《廉江市市场物业管理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四)注重创新,拓宽渠道。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网站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向群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不断加强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建设,不断创新公开平台建设,实现多样化、便利化,更加方便群众及时获取各类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共100条以上。一是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了单位职责及机构设置,认真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要求发布了《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等信息,并认真制订《廉江市市场物业管理局2016年度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要点》,加大公开力度,对我局各项信息及工作动态主动及时在网上对社会公众公布。二是在机关办公区域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对单位职能、领导信息、机构设置进行长期公开,对人事任用、经费开支、市场工程建设情况和单位重大事项等进行动态公开。三是在所属市场设立政务公开专栏,明确单位职能,市场管理规定、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张贴工作人员照片,公开举报电话,公布“文明经营户”评选结果等各项信息50余条,以便市场经营及消费者更好地了解市场信息。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7年,我局党组书记、局长何盛荣同志接受廉江电视台采访,就本局基本情况、职能设置和重要工作开展情况,积极回应及解答了群众关心的市场建设改造、卫生环境、文明创建等方面的热点问题。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畅通公开渠道,主动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接受群众公开申请,2017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收费情况

2017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未收费任何相关费用。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及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网上公开平台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发布量还有待提高,主动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需提升,应进一步加强专业知识培训。

2018年,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部署,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学习,提升业务水平。通过对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能力,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二是提高认识,扩大公开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体要求,确保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及时公开。三是加强网上信息公开,丰富公开形式。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通过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