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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廉江市石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881007109260B/2025-00041 分类:
发布机构: 湛江市廉江市石城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5-30
名称: 石城镇2025年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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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镇2025年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5-09-28  浏览次数:-

为深入实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巩固前期集中整治成效,靶向纠治管理问题,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和湛江市财政局发布的《湛江市2025年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湛农通〔202561号)及《廉江市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廉农农通〔202521号),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实施“百千万工程”,巩固拓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推动农村集体资产清查“见底”,进一步发挥信息化平台数据整合、分析研判、价值挖掘、监控预警的作用,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一张图”建设,激活数据赋能“三资”监管的实效,全面理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制机制,提升基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

二、主要任务

全面深化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聚焦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集体经济合同、集体债务、工程项目、违规出借资金5类问题,以农村集体“三资”规模大、村级债务多、违纪违法案件频发的村涉农社区为重点,深入开展问题排查整治,建立问题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对账销号。针对2024年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将持续紧盯不放,压实责任,确保全部整改到位;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举一反三,抽取一定比例开展“回头看”,排查敷衍整改、形式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确保整改质量。同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信息互通、问题反馈及线索移交机制建设,广泛搜集线索,深入排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的“微腐败”问题,及时移送违纪违法线索,并协同严肃查处侵害农村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行为。

全面推进集体资产精准清查。深入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全面精准清查,并建立台账清单,全面推进账务管理,切实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目相符、账表相符。同时采取纵横向对比、逻辑关系校验、逐级倒查等方式,组织开展清查数据线上审核和实地核查,提高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通过村务公开栏、信息化平台等及时做好清查结果公开公示,开通专门渠道接收群众反馈,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严防漏报瞒报。

全面推行集体“三资”数字化监管。按照全量、全流程、实时监管的工作要求,依托“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持续推行录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合同三项数据并逐月月结财务账,全面整治“三无”组织,提高数据质量;组织农民群众注册登录,通过省平台向农民群众提供收入支出、收益分配、债权债务、资产管理、合同管理、交易管理等信息查询服务,同时,通过监管平台、移动端、村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规范信息公开,确保成员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议事机制和监事会监督作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优化举报方式,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全面实施集体资产“一张图”管理。依托“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上图并实施“一张图”管理,推动各村(社区)将资产精准清查与农村集体资产“一张图”工作相衔接。通过“一张图”系统,实现账实相符、账图相符,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数据支撑,包括资源要素配置、乡村人才引育、资产价值评估和增值潜力挖掘、闲置资产盘活等。

全面推行集体“三资”平台交易。通过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制度和明确网上平台交易流程,加强业务指导,实现农村集体“三资”如“粤农交”等全流程网上平台交易,从而推动交易溢价增值。严肃查处违规线下交易行为,防止暗箱操作。各村(社区)要将已到期但未交易的资产及2025年临近到期的合同的资产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同时依托广东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平台,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力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更加规范有序、阳光透明。

全面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运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广东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细化配套政策,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依法履职,落实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制度,规范设置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或监事等组织机构,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和创办公司、参股平台公司等经营方式的制度规范。加强集体财产管理,建立集体财产清查、保管、使用、处置、公开等制度,进一步加强组级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全面落实组账村监镇代管。

全面完善集体“三资”监管机构机制。配优配强人员队伍,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体系,依法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机制制度,为农村集体“三资”提供支撑。明确细化工作责任,制定并完善组织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交易管理、审计监督等各环节的责任清单。强化农村基础网络设施条件建设与保障能力,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相关平台正常运行。构建平台监测预警、各村(社区)及时监管、审计监督随后、纪检监察监督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乡村运营机制,将专项整治与促进发展紧密结合,加强对我镇“强村”公司规范运营的指导和支持,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运营,以充分发挥农村资源优势,有效盘活农村资产,从而全面提升农村集体经济收入,为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全面加强集体“三资”监管政策的宣传与培训力度。实现培训常态化,并紧密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农村集体财务等相关业务培训,以有效提升各级干部、换届后的村“两委”新任干部以及村群众代表的政策理解水平和业务操作能力。组织通过横幅、宣传画、宣传栏、公开信、明白纸、应知应会手册以及微信群、小视频、公众号等方式,大力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共商共建共享社会氛围。

三、实施步骤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关键在20252025年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按照以下步骤实施。

动员部署阶段5月下旬完成。部署启动2025年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专班,层层部署落实。同时,依据本工作方案,细化任务目标与整治内容,明确具体措施、时间安排及责任分工,并积极动员群众广泛参与监督。

重点工作推进阶段6-11月底前完成11月底前,需对照工作方案中的8项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实施任务清单化管理,明确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同时,严格按照省、市部署,及时报送深化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和信息上下畅通。

实地督导阶段6-11月底前完成。定期检查、督促并指导村(社区)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确保责任落实,进度加快,真正实现整治工作的深入与落实。对深化专项整治工作中马虎应对、敷衍塞责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将严肃追责问责。镇规划环保和农业农村办石城财政所等部门也将组成督导组,视情对各村委会深化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实地核查,推动整治工作落实。

建章立制和全面总结阶段12月底前完成。结合深化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的长期痛点、堵点和难点,通过举一反三,完善相关制度,推出一批成熟且机制健全的“三资”管理制度,以巩固整治成效。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职责,细化工作目标和任务举措,采取超常规措施,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压茬推进,持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深化专项整治成果,防止松劲懈怠、疲劳厌战,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力量保障,扎实推进深化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加强工作协同。镇规划环保和农业农村办镇经济发展办石城财政所石城司法所石城市场监督管理所等部门建立紧密的联动协作机制,组织力量深入基层进行督促指导,并开展驻村调研及业务培训活动;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和数据分析功能,强化工作调度与监测预警机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打造数据互通、信息共享的高效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推动作用,全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加强工作调度。对标对表,不折不扣抓好持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严格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制定任务“进度图”、具体“施工图”、人员“责任图”,以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工期、督查倒逼落实,及时掌握推进进度。

加强考核激励。加强激励和约束,将持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百千万工程”考核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评价内容,注重考核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