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有效排查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严厉查处违规用火行为,最大程度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根据廉江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廉江市自然资源局、廉江市公安局、廉江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廉江市2025年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廉森防办〔2025〕66号)精神,我镇决定组织开展全镇2025年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坚持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全镇列总账、关键节点单独建账,账账明晰、措施清楚、责任到人”的管理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形成合力,坚决查处违规用火行为;聚焦专项治理,持续盯紧重要时段、重要部位、重要设施、重点人群,全力防未防危防违,处置火情打早打小打了,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镇生态安全,为新时代新征程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部门协同、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严格落实森防指及其办公室牵头抓总,切实履行分工责任,充分发挥有关单位行业管理责任,形成配合紧密、调度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统筹协调、分区施策。统筹安排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查处违规用火大排查大整治等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森林资源分布状况、森林防火期和火灾发生实际情况,对不同区域采取针对性措施,科学开展专项行动。
(三)坚持突出重点、筑牢防线。运用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成果,结合可燃物等致灾因子底数,突出加强对森林公园和集中连片林地等重点区域,林区重要目标和重要设施,以及传统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的整治力度。
(四)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直面问题隐患,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坚决依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坚持边查边改,及时堵塞漏洞。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等导致发生森林火灾的,要严肃追责。
三、行动时间
第一阶段,印发之日至9月21日,常态化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第二阶段,9月22日至12月3日,组织开展秋分、中秋、国庆和重阳等重要节点平安林区攻坚行动。
四、工作内容
专项行动包含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两个方面,旨在逐步化解风险隐患,打好防范森林火灾主动仗、攻坚战,最大限度降低人为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一)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全面排查。各村委会及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根据《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LY/T2245-201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督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按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和其他方面的隐患进行梳理归类,并明确责任、时限和整改目标,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到位。【镇应急管理办、镇林业和消防工作站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2.重点排查。各村委会及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突出下列重点,摸清行政地理、主要责任人、防灭火机构和队伍、物资装备现状、防火道、隔离带等基础设施、可燃物 等有关情况及存在的隐患问题、整改措施和建议等,完整准确填报《森林防灭火重要目标风险隐患台账》,一个目标一个台账。
(1)森林公园和集中连片林地等。【镇应急管理办、镇林业和消防工作站负责】
(2)可能受森林火灾威胁的旅游景区。【镇应急管理办、镇林业和消防工作站会同镇宣教文旅和数据事务站负责】
(3)林区及周边电力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重要输电通道、重要用户供电线路等。【镇应急管理办、镇林业和消防工作站会同石城供电所等有关部门负责】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
各村委会、有关单位和部门要重点打击林区违规用火行为,整治危害防灭火安全的违规行为。【镇应急管理办、镇林业和消防工作站、石城派出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1.违规农事用火。重点治理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田埂、杂草、秸秆、灰积肥、垃圾及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治理对违规用火管理放松、放任自流等问题,治理对农事用火不劝阻、不报告、不在意等问题。
2.违规祭祀用火。重点治理在林缘、林内焚烧纸钱、上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祭祀等行为;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不力,宣传引导、管控不到位问题;治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以身作则,不带头文明祭扫问题;治理墓区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火灾隐患突出问题。
3.违规生产性用火。重点治理违规炼山造林、烧疫木、点烧隔离带、施工作业炮火等隐患问题;治理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计划烧除等行为;治理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治理对违规生产性用火监管缺位、处罚不严问题。
4.违规非生产性用火。治理林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行为;治理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断线、短路、绝缘子脱落等引发森林火灾问题;治理野外薰烧蜂鼠蛇等违法行为;治理智力障碍、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玩火弄火,监管人责任落实不到位等引发森林火灾问题;治理林区民居、村寨和重要设施等可燃物清理不到位,造成家火上山、山火进城隐患问题。
五、组织领导
根据市通知要求,我镇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林荣越 镇委委员、副镇长
常务副组长:邹振南 副镇长
副 组 长:杨 春 石城派出所所长
成 员:王志俩 石城派出所教导员
李周明 镇应急管理办主任
陈钟云 镇乡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庞贞伟 镇乡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林业和
消防工作站办事员(负责全面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邹振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周明、庞贞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完成后,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行撤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及有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切实把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摆上重要日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推进行动,形成合力。
(二)统一安排部署。各村委会及有关单位和部门要以此次行动为准,将前期开展的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衔接合并,不再单独开展,成果统一上报。
(三)着力消除隐患。各村委会及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建立森林火灾隐患台账和重要目标风险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类整改,逐步推进,实行挂账销号制。对能够快速整改的隐患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能够采取措施、年内完成整改的隐患积极推进、限时整改;对推进困难、长期存在的隐患深入研究、制定工作步骤和工作措施,长期推进;以点带面逐步消除重要输配电设施森林火灾隐患。
(四)加强督导检查。要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在能力水平上下功夫,力戒形式主义,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五)强化警示教育。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震慑一片,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和防火自觉。
(六)及时总结工作成效。请各村委会及有关单位和部门在行动开展期间,及时总结开展专项行动做法、经验、成效,推动森林防灭火工作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