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虽对电动自行车(含电动摩托车和轻便电动摩托车)加强了综合治理,但火灾多发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2024年2月23日,江苏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6栋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处发生火灾,造成15人死亡、44人受伤,教训极其深刻。2024年3月3日下午,湛江经开区平乐下社区一自建房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户主陈某和三个女儿吸入大量浓烟被送往医院救治。为深刻吸取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按照湛江市、廉江市两级领导的指示要求,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行动。为确保工作有效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秩序为手段,坚决防止电动自行车在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停放和充电,以确保全镇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得到有效控制,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得到明显提升。
二、治理范围
全镇范围内的出租屋及群租房、村民自建房、居民住宅小区、老旧小区、单位宿舍、商住混合体、劳密企业和电器厂房员工宿舍等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
三、整治措施
(一)全面规范实施物理分隔。以排查发现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重点区域为整治抓手,督促指导村委、行业部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可以实施物理分隔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要通过砌筑实体墙、安装防火门等措施进行物理分隔;对不具备物理分隔条件的场所,要指导选取室外合适场地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
(二)全力推进安装消防设施。为切实消除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保障我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推进技防整改措施。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要安装喷淋系统或简易喷淋、加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配备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和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设置消防水泵房的场所,要首选延伸喷淋管道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进行覆盖,未设置消防水泵房的场所,要通过钢管、阻燃pvc管连接自来水管网加装简易喷淋设施,但应适当增加喷淋头安装密度。同时,充电设施要设置充满自停装置和漏电开关,有条件的场所内建议安装摄像头,具体建设要求详见附件5。根据湛江市、廉江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按照上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石城镇今年年内要完成不少于10栋自建房(出租屋)等场所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区域、公共门厅和企业集中停放电动自行车公共部位加装简易喷淋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的工作任务,各村委具体任务详见附件1。
简易喷淋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的加装,由各房屋主、企业自行安装或自行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承建,资金由各房屋主、企业自行负责。若推行过程中遇到技术类问题,由廉江市消防救援大队或第三方公司提供指导。待各村委完成加装工作任务后,由廉江市消防救援大队、廉江市应急管理局、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成验收小组进行全面验收。设施加装建成后,各房屋主、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设施正常使用;各村委结合日常检查工作对设施完好有效及维护保养情况加强监管。
(三)扩大消防安全宣传攻势。各村(居委、各部门要广泛发动力量,通过走街串巷、敲门入户、平安夜访、错时检查等形式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张贴电动车自行车治理公告,播放警示教育视频,推广消防安全“楼长制”,安装防盗网的居住场所要开设逃生窗口,全力提高群众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意识和火场自救逃生技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全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由镇消安委办统筹协调,各村委、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落实电动车治理工作各项任务。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考核,把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迅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各村委、各部门要迅速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拉网式的进楼入户,加大对村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劳密企业、电器厂房及居民社区、住宅小区的监督检查和巡查力度,摸清辖区出租屋及群租房、村民自建房、居民住宅小区、老旧小区等场所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隐患清单,列出重点风险隐患区域。各村委、各部门隐患排查工作于4月30日前排查完毕。
(三)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村委、各部门对开展的治理工作要做好台账资料记录,填写《石城镇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排查登记表》(附件2)和《石城镇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整治工作统计表》(附件3),于每周四下班前通过粤政易报送至镇消安办;同时,各村委填写《石城镇加装简易喷淋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任务完成情况表》,于每月19日前通过粤政易报送至镇消安办。镇消安委将组成督导组定期对治理工作和上报的台账资料进行实地核查,并对情况进行通报。
(四)加大对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对于不配合消防治理工作的业主或住户,各部门要建立联防机制,及时曝光违法行为及定期开展约谈;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消防工作制度,对因工作措施不力、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联系人:李周明,粤政易同名,联系电话:0759-6522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