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成果,持续深入排查治理工贸重点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持续开展精准整治工贸重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通知》(粤应急办〔2024〕10号)和《廉江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持续开展精准整治工贸重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通知》(廉应急〔2024〕28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持续开展精准整治工贸重点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
聚焦“三高”风险,实施精准整治涉粉作业企业重大事故隐患。
二、整治内容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及解读。
三、工作安排
精准整治分四个阶段,各村委会、有关单位和部门及有关企业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摸排阶段(2024年3月31日前)镇应急管理办在重点聚焦涉粉作业企业的基础上,统筹辖区工贸行业风险、企业数量和监管执法力量实际,精准确定重点整治范围,深入摸排掌握需要列入整治范围的企业并建立企业名册清单,坚决防止需要列入整治范围的企业失管漏控。
(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2024年4月15日前)列入整治范围的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对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自查自改,着力查重大事故隐患、除重大事故隐患、防生产安全事故,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清单,汇总造册建档备查,切实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彻底整改到位。
(三)指导帮扶和执法检查阶段(2024年10月31日前)镇应急管理办通过明查暗访、执法检查等方式,对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及解读,持续对辖区列入整治范围的企业逐一进行排查整治,动态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精准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对企业自查自改后仍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整改不彻底的企业,依法从严查处,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依法履职的,依法严格采取“一案双罚”措施。
(四)重点督导和总结提高阶段(2024年11月30日前)
镇应急管理办对重点企业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和进行突击检查,全面总结精准整治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深刻汲取近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性、持续性,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以责任落实为主线,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抓,加强组织推动,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狠抓末梢落实,查问题、除隐患、防事故,牢牢守住基本盘,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镇应急管理办将对自查自改后仍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整改不彻底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从严查处,确保精准整治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大培训宣传。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务必要把学习《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及解读,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每月带队检查一次,逐项对号入座、逐条辨识排查,并发动企业员工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各村委会、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在微信群等新媒体上,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精准整治过程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宣传力度;在检查企业时,要考核企业主要负责人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掌握情况,及时通报情况。
(三)及时总结报送。各村委会、有关单位和部门每月23日前报送《廉江市工贸行业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精准整治进展情况调度表》(见附件),首报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前。要定期汇总精准整治相关数据,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落实专人负责,按时报送相关材料。请各村委会、有关单位和部门将精准整治情况分别于9月20日、11月22日前报镇应急管理办。(联系人:李周明,粤政易同名;联系电话:6522159)
附件:石城镇工贸行业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精准整治进展情况调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