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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廉江市石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881007109260B/2023-00043 分类:
发布机构: 湛江市廉江市石城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11-07
名称: 石城镇2023年工厂企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推进工作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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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镇2023年工厂企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推进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11-20  浏览次数:-



石城镇2023年工厂企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安装推进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2023年廉江市“3.12”高新区小蝌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7.25”新民镇农丰复合肥有限公司原料仓库、“9.7”石城镇五角电器有限公司厂房、“9.22”广东卓霖电器有限公司厂房等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治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结合我镇辖区工厂企业消防设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着力完善工厂企业消防设施、消除工厂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提升抗御火灾能力,防范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2024925日前,按照《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应当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工厂企业全部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三)工作原则

1.依法依规,科学合理。要严格按照《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及《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有关规定,做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工作。

2.政府主导,企业实施。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积极引导工厂企业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密切配合,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实施、应装尽装”的工作格局。

3.源头治理,综合施策。变被动处置为主动治理,变事后补救为事前预防,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科学安排、稳步推进,最大程度消除工业企业消防安全隐患。

二、安装政策

企业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消防公司设计和施工,完工后开展自我验收后,报消防救援大队及镇消安会备案。

拒不安装且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据《消防法》相关规定,对企业危险部位予以临时查封。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31024日—20231031日)。石城镇应急管理办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启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工作。

(二)排查摸底阶段(20231031日—20231120日)。由石城镇应急管理办牵头,全面摸清需要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厂企业底数,建立详实台账。

(三)实施安装阶段(20231121日—2024925日)。各工厂企业要合理制定具体安装计划,有序推进实施,确保安装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推进。

(四)检查抽查阶段(2024926日—20241130日)。按照“安装一批,报备一批,归档一批”的要求,20241130日前,完成辖区内按照技术规范需要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厂企业安装工作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石城镇镇长任组长,镇分管应急管理领导任副组长,镇规划建设办、石城供电局、石城市场监督管理,镇综合行政执法办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工业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科学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如期完工。

(二)严肃监督执法。各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注重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镇领导小组将对单位(部门)履职尽责情况适时开展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镇应急管理办要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发挥镇、村等基层工作人员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号召力,确保工业企业负责人充分了解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张贴通知、发送短信、上门督促等方式,有序开展精准宣传,提高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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