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881007109260B/2021-00029
湛江市廉江市石城镇人民政府
2021-06-09
关于印发《石城镇2021年货运行业乱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7-15

关于印发《石城镇2021年货运行业乱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15  浏览次数:-

各村委会,机关企事业有关单位,镇属有关部门:

  经研究,现将《石城镇2021年货运行业乱象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廉江市石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9日


  石城镇2021年货运行业乱象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湛江、廉江和市领导的相关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揭阳市货运行业乱象问题教训,坚决抓好货运行业相关问题整治,促进我镇货运行业健康稳定有序发展,有效改善我镇道路运输领域营商环境,根据廉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1年货运行业乱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湛江市委、市政府,廉江市委、市政府关于货运行业乱象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湛江、廉江和市领导的相关批示精神,压实工作责任、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货运行业乱象整治,明显提升综合治理工作效果,为建设宜居宜业的北部湾现代化生态园林城市,创造安全顺畅的道路运输环境作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成立石城镇货运行业乱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朱海霞 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邓汝富 镇委副书记

  邱光强 镇委副书记

  钟如敏 镇委委员       

  成  员:谢成浩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队)主任(队长)

  陈  悦 镇综合治理办主任、镇交通站站长

  杨文辉 镇党政综合办主任

  郑剑超 镇规划建设办(社区建设办)主任

  李伟鸿 镇应急管理办主任

  黄达辉 镇农业农村办(经济发展办)主任

  黄琼志 镇水管所所长

  杨  春 石城派出所所长

  黄  岗 石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各村党总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设在镇交通站),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由钟如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部门)各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对接、信息收集、材料报送、配套宣传等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不设实体办事机构、不刻制公章、不正式行文,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整肃执法队伍,提升管理部门和相关执法部门人员素质能力。

  1.加强执法队伍教育管理。以被曝光处理的揭阳货运行业乱象问题为警示,在前期开展执法队伍正风肃纪教育的基础上,继续加强执法队伍教育管理。各成员单位(部门)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加强执法人员廉政教育,强化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提升执法队伍拒腐防变能力。加强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提升业务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以党建引领队伍作风建设,重点解决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强化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理念,切实做到执法为民,提升执法队伍形象。

  2.持续开展执法队伍自查自纠工作。各成员单位(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组织开展对涉路执法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自查和摸排,对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纠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定期轮岗等制度。

  3.建立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治超联合执法纪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协助配合市严禁无证上岗、不按标准处罚、只罚款不卸货、内外勾结带道放行、对守法营运车辆故意刁难、随意处罚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4.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各成员单位(部门)及时公布电话、邮箱等投诉举报途径,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受理群众对执法队伍不作为、乱作为及相关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并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落实,按规定时限处置。对违法违纪人员,特别是涉黑、涉恶、涉“伞”的,一经查实,严厉查处,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整治工作结束后,将投诉举报工作机制固化为常态,实现常态长效监督。

  (二)压实政府领导责任发挥成员单位行业源头监管优势。

  1.落实属地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治超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协调机制,并将治超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绩效考核体系。明确货运源头单位治理主体,监管手段,监管方法,管理责任。立足源头,依法监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明确各成员单位(部门)工作职责与分工:一是石城派出所参照省和湛江、廉江市的做法建立健全治超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职能;镇交通站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履行涉及交通综合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责;三是其他相关单位(部门)履行好各自货运源头治超工作职责。

  2.压实行业安全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压实交通、规划建设、安全生产、水利、市场监管等成员单位(部门)的监管职责。督促货运源头单位和运输企业落实货车合法配载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协助市推进货运源头单位安装称重设备,100%落实出厂(场)计重登记制度,配合市开展货运源头单位视频监控平台和系统规划建设。

  3.加强联合执法。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要求,配合市建立完善路警联合治超工作指引,配合市对国省道重点路段、桥梁、高速公路入口及采矿(土)场、水泥厂、沙石料场、混凝土搅拌站、建筑工地、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含物流园区、物流中心)等货物集散地、装卸场地等重点区域周边路段的执法巡查,配合市对“百吨王”、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联合整治行动。

  (三)推进货运行业乱象和道路运输安全源头治理工作。

  1.完善治理超限超载基础设施。配合市解决治超卸货场数量不足、分布不合理及查处超限超载车辆卸货困难等问题。配合市加强治超卸货场建设和加速我镇普通公路科技治超监测点规划建设。镇交通站、石城派出所强化协调联动,配合市做好已建成科技治超监测点的日常执法运用,建立健全案件信息反馈机制,稳步提升科技治超案件处罚率。

  2.加强货运车辆源头监管。配合市依法查处不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机动车出厂销售行为,配合市依法查处擅自生产销售未经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生产销售拼装或擅自改装机动车行为。配合市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严格执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标准规定,配合市加强货车注册登记、年检年审把关,发现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3.加强营运车辆准入管理。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规范》,严把营运车辆技术准入关。配合市加强在用货车营运资质清理,规范普通货物、大件货物和危险货物营运资质分类许可。

  4.加强汽车维修市场监管。配合市加强对汽车维修企业,特别是小型修车档的日常执法检查。镇交通站配合市对市场监管、环保、消防等部门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巡查整治,重点巡查机动车维修业户集中区域,严查机动车维修业户无工商营业执照、未按规定备案、不符合机动车维修业务标准、非法从事机动车改装业务以及违反环保、消防有关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并实施联合惩戒。

  5.全方位开展营运从业人员教育培训。配合市组织“两客一危”驾驶员参与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考核。

  (四)加强成品油源头监管日常治理。

  1.加强排查管理力度。配合市严格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质管理,配合市严查成品油批发及零售经营企业向无证加油站(点)供油行为。

  2.加强日常排查整治。配合市开展对道路沿线及村镇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储油罐、储油点的排查整治。

  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相关举报线索,受理一起,调查核实一起;查实一起,取缔一起。涉及背后利益链、“保护伞”的,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四、整治步骤及时间安排

  货运行业乱象整治工作于2021年6月至10月进行,为期6个月,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6月)

  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计划,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并进行专题动员部署,把整治要求落实到位。开展多种形式宣传,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7月至9月)

  各成员单位(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集中调配执法力量,在辖区范围内,采取定点打击与流动稽查、定时打击与不定时打击、明检与暗查相结合的方法,多层次、广覆盖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货运行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10月)

  各成员单位(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积极推广应用好的经验做法,保障整治成果,完善制度规范,形成符合实际的长效化货运行业治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省、湛江、廉江和市领导的相关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履行属地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主要领导带头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刻汲取揭阳市货运行业乱象问题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整改,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强化工作保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线索排查。各成员单位(部门)要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安排专门力量摸排等方式对执法部门买卖“路牌”收取保护费、货车非法改装、黑油站非法贩油等货运行业乱象线索进行搜集、排查、甄别和梳理,特别是对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坚决深挖严查,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三)强化执法打击。各成员单位(部门)要统筹整合执法力量,强化联勤联动,结合排查出的货运行业乱象线索,配合市采取日常检查、机动巡查、突击围查、定点拦查等方式,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改装、非法贩油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效治理行业乱象,规范货运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成员单位(部门)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跟踪督导,综合运用暗访核查、通报、警示、提醒等手段,强监管、立规矩,将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和排查整改、执法查处贯穿整治工作全过程。镇货运行业乱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相关重点地区进行暗访调查,对整治工作推动不力、执法查处宽松软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上报市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进行严肃问责。

  (五)营造整治氛围。各成员单位(部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并通过设立宣传专栏、悬挂标语横幅、派发宣传资料及现场咨询等形式,做好专项整治宣传工作,营造群众理解、社会支持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