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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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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湛江市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08-09
名称: 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廉人社监列告字〔2023〕5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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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廉人社监列告字〔2023〕5号)

发布日期:2023-08-09  浏览次数:-

用人单位:贵州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214413396K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向国庆,身份证号码:5201031963******31

经查,你单位承包湛江市廉江茗皇茶叶展销流通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存在以下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未依法支付52名劳动者2022年10月至2023年5月份劳动报酬893611.67元,经责令整改(限期支付工资)后,你公司仍拖欠52名劳动者工资893611.67元,拒不整改,情节严重。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我局拟决定:将你单位以及上述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三年。

依照《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1.你单位以及上述人员有异议的,可自收到本书面告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异议。2.我局作出列入决定前,你单位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且作出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的,可以不予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联系部门: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地   址:廉江市廉江大道北63号二楼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人及电话:王青云、黄焕浩  0759-6618468  



    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