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关于印发<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减免责清单>》相关规定,我大队行政执法减免责事项直接适用《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减免责清单》(粤海综规〔2022〕1号),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关于印发《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减免责清单》的通知.pdf
廉江市海洋综合执法大队
2024年5月20日
| 索引号: | 11440881MB2D290957/2024-00053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湛江市廉江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20 |
| 名称: | 关于直接适用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减免责清单的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5-20 | |
| 主题词: | |||
根据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关于印发<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减免责清单>》相关规定,我大队行政执法减免责事项直接适用《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减免责清单》(粤海综规〔2022〕1号),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关于印发《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减免责清单》的通知.pdf
廉江市海洋综合执法大队
2024年5月20日
主办单位:湛江市廉江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0759-6683281
44088102000044
粤ICP备09178146号-1 网站标识码:4408810028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