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廉江市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试行)>的通知》(廉农农〔2020〕303号)精神,按照“自愿申报、择优评定”的原则,经组织发动、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和局领导班子会议审议,拟评定廉江市农创优品种养专业合作社等10家为我市2020年度农民合作社县级示范社(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信或电话形式向我局农村合作经济与改革股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一般要求署真实姓名和明确联系方式。对匿名反映的情况,要求内容具体、线索清楚,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人:黄炜煜,联系电话:6681169
廉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