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扶持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农农办〔2019〕519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安排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粤财农〔2019〕122号)精神,广东省财政下达我市扶持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项目资金200万元,财政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加快水稻机种环节的补短板方面。为抓好项目实施,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及项目要求
廉江是农业大市、产粮大市。全年水稻种植面积90万亩,机耕、机收环节的机械化率已超过90%,但机种环节薄弱仅为19%,严重制约水稻生产发展。目前,请工难、人工贵,如何解决水稻种植环节的机械化、以机械代替人力是水稻大户们最大的困扰。本项目重点用于加快水稻机种环节的短板,扶持若干个经营主体,开展水稻育秧(含育秧中心)、机种(含机插、机播或无人机撒播)等农机生产社会化服务,推动信息化技术在社会化服务中应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2万亩以上。
二、资金来源、总额、分配方案及承担单位
来源: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总额:200万元。
分配方案: 采购水稻插秧机、直播机196万元,工作经费4万。
管理实施要求:本项目由廉江市农业农村局管理, 廉江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具体实施。
项目实施地点:全市范围
项目实施时间:2021年3月底前完成。
三、实施步骤
(一)选择实施主体。《实施方案》在廉江市农业农村局网公布并下发各镇(街),由各镇政府及农技站选报有实力的农机合作社或农机服务公司,报到廉江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电话:6667332。再组织专家评估选定3~5个具体主体。
(二)通过政府采购购置先进适用的水稻插秧机3台、 水稻直播机12台。
(三)根据服务能力,作为扶持措施把机具免费发给合作社或公司,其中每台插秧机完成作业面积1000亩、每台直播机完成作业面积1500亩。以GPS核准。
(四)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要及时组织人员督查,发现机具不开展服务或主体不积极的,应收回机具。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项目管理
市农业农村局做好项目实施指导和监管。
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负责项目具体实施,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政策宣传,开通业务咨询电话,切实保障农户知情权;配备人员做好申报资料受理、审核、机具现场核查、公示;不定期公布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完成后,及时做好项目验收。
扶持主体要配合项目实施单位做好机具核验、核查,并要签订承诺书,承诺不得转卖或转让机具,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加强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财政专项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专项资金。及时查处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确保补贴资金安全高效落到实处。
廉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