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
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公告
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2021年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国家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教育督导室通知要求,现将此次调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时间
10月15日至10月20日
二、调查对象
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
三、调查方式
依托“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实施。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选择“举报平台”,进入举报系统留言,提供举报线索。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填答人提交问卷和问题举报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保密。

四、有关要求
1.明确评价对象。本次调查的评价对象是省人民政府,不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切勿混淆。
2.大力宣传。请广大市民自发宣传,让更多人知晓和参与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
3.严禁弄虚作假。严明工作纪律,杜绝虚假填报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廉江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