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和人大办公室。承担镇党委、人大、政府日 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接待、信息、 财务、调研、印鉴管理、督查考核、综合协调、党务政务公 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工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 检查和督促重要工作和中心任务的完成落实情况。负责政协 委员联络服务工作。承担镇“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 统筹协调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承办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 和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工作 要点、总结、报告等材料;承办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 召开的各种会议;做好代表履职学习、联系代表和代表视察、 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受理代表和人民群众 的来信来访;承办主席团和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工作。
(二)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 战、民族宗教、侨务、台港澳事务、党校、关心下一代等工 作。负责党代表的选举、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组织人 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服务、人才引进服务等工作。负 责村(社区)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党 员发展管理、党员干部教育和干部考察工作,协助党委管理 干部。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承担 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纪检监察办公室(与市监委派出监察组合署办公)。按权限负责党的纪律检查、监察等有关工作,协助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章党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对辖区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根据授权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负责村(居)务监督工作。承 担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拟订辖区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 制定实施相关区域经济政策,引导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 转型升级。负责招商引资、投资促进、重点企业培育指导等 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引导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发展区域特 色经济,进一步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负责辖区重 大的经济建设和公共设施项目开发的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开 展工业、贸易和服务业统计、审计等工作。承担镇党委、政 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按权限负责教育、体育、民政、 老龄、文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广电、旅游、文物、科 技、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政务服务和数据 管理等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党群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设施建 设及管理协调工作。指导推进村(社区)公共服务,建立完 善“三农”服务体系。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维护辖区社会秩序稳定, 做好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 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村(社区)戒毒、禁 毒等工作。受理上级各部门批转来信来访、投诉群众来信来 访、投诉事项,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按权限承担 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承担镇 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综合行政执法队。按权限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 法工作,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派出)执法机构开展执法行动,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负责辖区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 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会同相关机构做好违 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管控工作。协调配合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 门在本区域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 工作 。
(八)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旱、 防灾减灾救灾、消防、防疫、食品药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 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完善和实施各类应急预案, 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做好应 急设备和应急物资的储备。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教 育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村(社区)做好灾害 预防和应急管理相关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 工 作 。
(九)规划环保和农业农村办公室。贯彻执行城乡规划、 城镇管理、村镇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按权限承担 规划建设的编制和报批。负责村镇建设、乡村风貌提升、征 地拆迁、土地储备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和监管、工程招投标、 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管理、农村建房管理、乡道村道建 设养护管理等工作,按权限负责指导监督园林绿化、环境卫 生、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工作。牵头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辖区 生态环境规划、计划和专项规划。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 传教育,推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制度,按权限负责和协助生 态环境主管部门做好本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牵头做好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工 作,负责农业农村、农业技术推广(水产技术推广)、农业 机械推广、林业开发管理、渔业、水利、水库移民、水土保 持、农村供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方面工作。负责农 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宅基地管理、指 导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农村“三资”管理、乡村旅游 发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指导、协调等综合 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建立健全河长制、林长制以及田长制相 关工作。推进数字农业和数字乡村建设。按权限承担动植物 防疫检疫、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等 工作。负责农业统计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工作。承担镇党委、 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