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廉江市吉水镇人民政府党政和人大办公室联系(地址:廉江市吉水镇吉庆路49号;邮编:524471;电话:0759-689725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吉水镇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主动、及时、依法、全面、准确地公开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2024年度本级政府在廉江市吉水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总量65条。其中政务动态48条,公示公告6条,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领导分工等信息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无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度,本级政府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推进力度,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的目标任务、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取得了预期成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单位对照市政府的要求对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和规范,按时按量完成了各项信息更新和规范整改工作。
(四)平台建设
本级政府政务信息主要依托廉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由廉江市人民政府统一管理运行,目前平台运行情况良好。
(五)监督保障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制定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依法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将部门年度信息公开推进情况纳入部门绩效考核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准确的,可以向我单位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我单位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级政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级政府投诉举报,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向好,但仍存在部分问题:一是平台活跃度、互动性、影响力不够;二是政务公开部分信息发布时效性不强,内容涉及范围狭窄,公布的规范性和程序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通过分析平台访问数据,针对性地调整内容策略,提高平台的吸引力和使用率。二是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在制定信息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宣传、督促等方法,不断强化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三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目前公开的信息形式主要以文字类为主,图片类、视频类较少,下一步,尽可能多地使用照片、图片,使信息内容更生动直观,尤其在新闻信息上多捕捉现场照片和摄像。四是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强规范信息公开的格式、内容,强化严谨、细致的作风,保证信息公开科学、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廉江市吉水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