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府〔2025〕10号
廉江市和寮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寮镇
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机关单位,镇属各部门:
根据上级关于集中整治民生领域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的工作要求,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和寮镇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配合执行。
廉江市和寮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
和寮镇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社会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确保社会救助政策精准落实,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关切,强化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整治社会救助领域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增强社会救助的精准性、有效性和公正性,为困难群众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网。
二、整治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清查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查处纠正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各类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精准施救,规范管理,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确保困难群众真正得到实惠,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整治范围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城乡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临时救助、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社会救助工作。
四、整治重点内容
(一)救助对象应保未保问题。对在册的救助对象进行重新核查并对辖区其他困难群众进行同步排查,重点排查是否有符合条件人员未纳入救助,是否有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救助、已不符合救助条件人员未及时清退等问题,切实整治应保未保、错保、漏保、骗保现象。
(二)救助资金发放问题。对救助对象的救助资金发放信息和数据等情况进行深入排查,重点排查救助对象用于领取救助资金的卡折是否未经备案被他人代管代持、救助资金是否合理足额发放、救助资金是否通过“社保卡”规范发放、救助对象已死亡或退保却未及时停发救助金,以及救助对象符合多种救助条件,未按照“就高原则”发放救助,而享受多重救助等问题,切实整治救助资金少发、多发和被截留克扣、骗取套取、挪用侵占等现象。
(三)救助工作作风问题。对救助对象档案进行全面梳理,检查审核审批程序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村(社区)干部、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及其近亲属享受低保是否备案,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是否存在优亲厚友、将不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等问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是否及时,切实整治“关系保”“人情保”和作风不正等现象。
(四)救助对象动态管理问题。对救助对象动态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切实整治动态管理不到位、应退尽退不及时等现象。低保、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是否及时了解其收入财产状况、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是否每年进行两次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和四次入户调查,在信息化核对出现预警后是否及时核实处理、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动后是否及时调整保障情况等。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否落实每季度进行一次回访,儿童及其父母情况发生变化后是否及时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是否每年开展一次资格认定残疾证是否过期,残疾等级是否改变等。
五、实施步骤与时间节点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3月)
镇级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制定行动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责任分工。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5年4月-6月)
1.各位社工对在保对象进行信息化核对、纸质档案梳理和100%入户调查,并对其他未纳保的困难群众进行同步入户调查。发现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逐项整改销号,分别于每月8日、23日前将自查问题和整改台账汇总上报。
2.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各村(居)委会、各自然村通过公开栏等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社会救助不到位的问题线索,广泛征集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3.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建立通报机制,及时通报社会救助排查工作进度,对进度较慢的村(居)委会及相关工作人员将进行重点督导。
4.镇公共服务办公室组织交叉检查组,通过入户调查、数据比对、档案查阅等方式,重点抽查是否存在救助工作不到位问题。
(三)重点督导阶段(2025年7月-9月)
1.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对各村(居)委会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问题线索核查情况、低保备案落实情况等进行督促指导。
2.对于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村(居)委会,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将对该村(居)委会进行实地督查,现场督办整改,发现镇、村干部和社会救助经办人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问题的,立即将线索移交镇纪委部门,按规定追责处理,确保问题清零。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10月)
全面总结整治成效,进一步规范完善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救助对象动态管理、救助经办人员监督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镇上下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扛起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要充分认识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协作
全镇上下要充分利用本次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备案管理,加强流程监督,强化线索核查,落实动态管理,严肃查处社会救助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禁经办人员违规索要财物或持有救助对象资金领取账户,对违纪违法行为要及时移交镇纪检监察部门处理。要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和动态管理机制,确保社会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注重宣传引导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加强对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和整治工作成效,提高广大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要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社会救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
要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深入分析社会救助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和管理短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政策法规体系,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社会救助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附件:1.和寮镇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和寮镇社会救助核查工作队伍
3.和寮镇社会救助核查工作机制
4.和寮镇社会救助核查工作计划
附件1:
和寮镇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社会救助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成立和寮镇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谭火兰 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陈 敏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巫朝桓 副镇长
成 员:徐于淇 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
赖铭典 “双百”社工站副站长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公共服务办公室),由巫朝桓兼任办公室主任,徐于淇、赖铭典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制定、跟踪督促、资料收集和上报等工作。
附件2:
和寮镇社会救助核查工作队伍
为有序推动工作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和寮镇社会救助核查工作队伍,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巫朝桓
副组长:徐于淇
成 员:赖铭典、黄伟平、吴小霞、陈新林、黄国昶、唐卫泽、陈舒婷、潘丽玲、廖斯孟、罗聪宗、罗媛、黄义国、蔡志权、吴日彤、各村(居)委会
附件3:
和寮镇社会救助核查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动态管理,提高救助精准度和时效性,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根据《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5号公告)、《“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管理办法》(粤民发(2021)87号)、《广东省民政厅“双百工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业务工作指引》(粤民发(2022)91号)等政策规定和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特制定本机制。
一、镇政府核查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辖区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息化核对、张榜公示、民主评议。
(二)负责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工作窗口,及时受理转办申请事项,以及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录入、更新、建档立卡和资金发放名册。
(三)负责主动了解本辖区群众的生活状况,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家庭和个人,及时组织救助。
(四)负责落实动态管理,其中对在册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每年开展两次信息化核查、每季度开展一次入户调查,在信息化核对出现预警后要及时核实处理,在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动后要及时调整保障情况;对在册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每年开展一次资格认定,对残疾证过期、残疾等级改变的要及时调整;对在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季度开展一次回访,在儿童年满18周岁未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或已从全日制学校毕业的、父母情况有变化的,要及时停发生活补贴。
二、“双百”社工站核查工作职责
(一)制定社会救助核查工作计划,组建核查工作队伍,明确社工核查工作责任。
(二)加强信息化管理,实现服务信息与民政兜底救助业务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和互联互通。
(三)建立健全信息报告机制,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镇政府、市民政局。
三、“双百”社工核查工作职责
(一)站长职责:负责明确社工岗位职责、社会救助核查工作分工安排等事项,定期组织社工参加社会救助核查工作培训和专业督导,提高社工的核查能力。
(二)副站长职责:负责制定社会救助核查工作计划及相应的执行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内容、分工和推进时间等指导社工开展核查。
(三)事务性社工职责:负责服务窗口事务性工作,经办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妇女和残疾人事务等,包括办理相关业务申请、进行服务对象信息核对及管理、开展政策宣传等工作。
(四)服务性社工职责:
1.协助识别服务对象。协助镇政府(街道办)识别核查驻点村(社区)的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做到每户、每季度入户一次,入户率需达100%,并建立台账。发现应保未保、应退未退、“人情保”“关系保”问题及时上报社工站领导;
2.综合评估服务需求。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通过进村入户、走访交友,增进感情交流,建立信任关系,调查核实服务对象情况,评估生活状况、身体状况等困难程度,对应所需政策,落实政策保障。
(五)社工考核监测:
1.镇政府联合市民政局及有关部门于每年底对社工开展年度考核,将社会救助核查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考核指标;
2.镇政府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定点与不定点相结合的方式,对社工站(点)和社工的社会救助核查工作情况进行监测评估。
3.考核监测结果为社工评先、评优、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社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政府依法对其予以解聘:
(1)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经两次催告仍拒不接受年度考核的;
(3)一年内遭到群众三次投诉且查证属实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失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造成影响,经镇政府提出,拒不改正的;
(6)违反社会工作职业伦理规范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本职工作的。
附件4:
和寮镇社会救助核查工作计划
为切实加强对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工作安排,我镇16个村(居)委会分成三个社工点,分别是和寮社工点、塘肚社工点、榄排社工点,现由社工点进行交叉检查,进一步落实我镇社会救助核查动态管理。
工作安排
和寮社工点:朱埇村委会、横江坡村委会、和寮居委、和寮村委会、塘拱村委会、长吉埇村委会
塘肚社工点:凤飞村委会、下甶村委会、塘肚村委会、长岭村委会、蕉林村委会
榄排社工点:佳场村委会、榄排村委会、三下村委会、六凤村委会、西埇村委会
其中,和寮社工点到塘肚社工点开展核查,塘肚社工点到榄排社工点开展核查,榄排社工点到和寮社工点开展核查。
实施步骤与时间节点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3月)
镇级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制定行动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责任分工。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5年4月-6月)
1.各位社工对在保对象进行信息化核对、纸质档案梳理和100%入户调查,并对其他未纳保的困难群众进行同步入户调查。发现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逐项整改销号,分别于每月8日、23日前将自查问题和整改台账汇总上报。
2.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各村(居)委会、各自然村通过公开栏等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社会救助不到位的问题线索,广泛征集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3.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建立通报机制,及时通报社会救助排查工作进度,对进度较慢的村(居)委会及相关工作人员将进行重点督导。
4.镇公共服务办公室组织交叉检查组,通过入户调查、数据比对、档案查阅等方式,重点抽查是否存在救助工作不到位问题。
(三)重点督导阶段(2025年7月-9月)
1.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对各村(居)委会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问题线索核查情况、低保备案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督促指导。
2.对于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村(居)委会,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将对该村(居)委会进行实地督查,现场督办整改,发现镇、村干部和社会救助经办人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问题的,立即将线索移交镇纪委部门,按规定追责处理,确保问题清零。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10月)
全面总结整治成效,进一步规范完善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救助对象动态管理、救助经办人员监督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廉江市和寮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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