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府〔2025〕11号
廉江市和寮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寮镇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消防安全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机关单位,镇属各部门:
《和寮镇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廉江市和寮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8日
和寮镇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消防安全
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1月9日全省、湛江市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会议要求,根据《廉江市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方案》(廉安〔2025〕4号)和《廉江市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廉消安办〔2025〕30号)以及镇委、镇政府对消防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防”字在先、“严”字当头、“实”字为本,强化源头防控,实施系统治理,做深做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过开展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深化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治理、生产加工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格督促问题隐患闭环整改,做到“措施未落实不放过、问题未解决不放过、隐患未消除不放过”,有效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能力水平,全力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以高水平的消防安全服务和寮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整治任务
(一)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总体部署和国家消防救援局《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方案》(消防〔2024〕10号)要求,结合《廉江市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既定部署,重点完成以下工作:清理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方面,针对餐饮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养老院以及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九小”场所,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在11月15日前完成其他生产经营性场所排查整治工作;清理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方面,对公众聚集场所标线施划和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窗口、救援操作场地等标识化管理工作以及公众聚集场所室内疏散通道和室外消防车通道“两个通道”的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在11月15日前完成其他场所“两个通道”的整治。
(二)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
按照《广东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湛江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廉江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和各级工作部署,落实好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工作。在住宅小区、公共开放空间等各类场所中选取2类场所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示范点,以点带面积极推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规范化建设。集中开展地下车库、建筑疏散楼梯首层出入口和高层建筑外其他建筑架空层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专项排查整治,并针对2024年高层建筑架空层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由镇消安委牵头会同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每月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部门联合检查行动,依法对“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开展执法查处、检查劝阻和宣传提示,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治;打击非法改装联合行动,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和寮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和府〔2025〕3号)既定部署,大力整治全镇“九小”场所内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数量不足或违章占用、堵塞、封闭,外墙门窗上设置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违规使用彩钢板、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等问题。按照轻重缓急于年内分三批(第一批重点整治涉及“五金、窗帘、电动车摩托车、床垫沙发、内衣服装销售”等场所,整治时间为即日起至5月底;第二批重点整治涉及“百货、餐饮、美容、娱乐、生产加工”等场所,整治时间为6月至8月;第三批为其他“九小”场所,整治时间为9月至11月)完成集中整治,排查整治过程中重点关注“九小”场所与其他居住场所设在同一个建筑内且所在建筑居住人数大于10人的场所,作为整治的重中之重,同时开展排查工作人员培训督导、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消防安全风险宣传、物防技防应用等工作,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严格监督执法,抓实隐患整改形成闭环。
(四)生产加工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按照上级文件既定部署,5月31日前,针对全镇生产加工厂房、仓库等重点整治对象,充分发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作用,组织力量开展集中清查行动,逐家开展消防安全“七项必查”(查行政许可、查建筑防火、查火源管理、查安全疏散、查消防设施、查违规搭建、查消防管理)工作,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组织发动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推动落实排查工作,组织部门开展行业排查,督促其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的生产加工厂房、仓库的排查工作。用足用好执法手段,强化宣传培训,逐家企业实现火灾隐患动态清零销账,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五)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必修课程并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内容,需围绕“两个切实”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上级业务培训,结合消防安全责任人培训活动持续提升政府部门人员消防业务能力。规划和生态环保办、和寮供电所等部门要重点组织施工作业、运维单位及人员开展电气安全培训,规范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电气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持续深化消防宣传月活动,推进消防宣传“五进”,依托科普教育基地等阵地落实普法责任,强化火灾预防法治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应急逃生常识,引导群众常态开展“三清三关”。组织网格员、志愿者等上门帮扶“老幼病弱”群体,提升逃生自救能力。
四、任务分工
(一)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牵头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细则,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进度表、路线图,建立健全底数清单、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常态化会商研判,分析研判属地消防安全形势,采取针对性、差异化防范举措,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强化重点管控。要按照“边排查、边整治”原则,定期分析研判工作落实质态,细化工作措施,用足执法手段,强化宣传培训,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适时召开工作现场会推广先进做法,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部分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粤安〔2023〕32号)、《中共湛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湛江市党政部门及中央、省驻湛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湛机编〔2022〕2号)、《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燃气等九大行业领域市有关单位安全生产职责的通知》(湛府办函〔2022〕75号)、《湛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湛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章程>和〈湛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湛消安〔2022〕13号)、《湛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明确湛江市部分新业态、新型场所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的通知》(湛消安〔2023〕16号)、和《关于印发〈部分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廉安〔2024〕7号)既定分工,制定本部门专项整治实施细则,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切实强化本行业、本领域消防安全工作力度,指导督促社会单位(场所)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主体责任。
(三)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统筹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每月召开专门会议,梳理总结辖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研判分析存在问题,科学部署针对性工作措施。
(四)各村(居)委员会、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各消防安全专项工作的既定分工,抓好落实。
五、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4月15日前)
1.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工作进度表和路线图,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2.充分运用广播、微信等新闻媒体,发布对象、措施等行动信息和火灾隐患举报渠道,广泛营造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宣传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5年11月30日前)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结合消防安全专项工作的既定部署,分行业、分领域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清单。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组成检查组,对本行业系统单位自查情况和火灾隐患开展排查,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全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对隐患整改情况,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11月30日前实现火灾隐患动态清零,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不托底场所和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火灾防控措施,实施专人看护值守,确保消防安全。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12月)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相互学习借鉴,不断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措施,健全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深刻认识“隐患排查治理年”消防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划推动,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开展火灾风险精准研判,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把整治工作抓出成效。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真正形成部门监管合力,实行源头控制,深入细致开展摸底排查,督促相关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按照行动要求落实整改任务,真正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要进一步织密工作责任链条,层层分解整治职责,确保落实到人、落实到位。要将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纳入党委政府政务督察内容,定期开展调度督导,全面建立健全“日常照单履职、失职照单追责”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整治措施按进度保质保量完成。
(三)强化长效管控。要立足实际,在全面推进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基础上,对整治对象实施标识化、闭环式管理。隐患问题整改销案后要同步纳入后续网格巡查、部门监管、联合检查、专项督查等工作范围,坚决确保隐患问题不“回潮”。
廉江市和寮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2025年4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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