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名称规范》规定和《关于规范镇街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名称及刻制公章的通知》(湛人社函〔2019〕249号)要求,现将河唇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名称“河唇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变更为“河唇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调解中心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主 任:罗裕韬(镇委副书记)
副主任:杨 军(综治办主任)
郭福良(人社所所长)
黄广新(司法所负责人)
成 员:刘志海(团委副书记、综治办副主任)
谢树双(人社所干部)
廖明辉(人社所干部)
调解中心办公室设在人社所,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日常工作。
廉江市河唇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