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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湛江市廉江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881007108751J/2024-00065 分类:
发布机构: 湛江市廉江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4-08-21
名称: 【夏季行动】便捷≠安全,货车司机违法载人被处罚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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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行动】便捷≠安全,货车司机违法载人被处罚

发布日期:2024-08-21  浏览次数:-
  为深化夏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推动“夏季行动”走深走实,2024年8月6日,廉江公安交警在286省道上查处一起货车超员运载工人的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该货车核载2人,实载了14人,其中车厢搭载有13人,极易引发乘坐人员坠落、磕碰、甩出车外等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依法对货车驾驶人林某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同时对驾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责令乘坐人员下车步行或到安全地带等候转运。

  “夏季行动”开展以来,廉江公安围绕夏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治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整治酒驾醉驾、疲劳驾驶、飙车炸街、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确保夏季道路交通安全持续稳定。下一步,廉江公安将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严管严处小货车、面包车、皮卡车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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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

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