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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湛江市廉江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881007108751J/2024-00019 分类:
发布机构: 湛江市廉江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4-03-12
名称: 关于明确廉江城区城市货运配送车辆通行有关规定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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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廉江城区城市货运配送车辆通行有关规定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3-12  浏览次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4]42号)要求,为更好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结合廉江城区道路交通实际,现就城区城市货运配送车辆通行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通行车辆类型: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及车辆外廊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原则上不采取城区道路限行措施。
  二、限行车辆类型:6时至22时30分,中型以上货车(含黄牌号货车)和危化车、黄标车严格限制进入廉江城区所有道路,其余时段可以通行。廉江大道和罗州大道全天候限制上述类型车辆通行。
  三、特殊情形通行:涉及运输民生保障、生产生活、医疗应急等物资及城市配送、特殊货物运输等中型及以上货车(黄牌号货车)和危化车确需进入城区的,应向交警部门申领《限行区域道路临时通行证》(廉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408室),经审核备案后,按通行证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四、违规处罚:对违法驶入城区限行路段的中型及以上货车(黄牌号货车)、危化车和黄标车,交警部门将通过电子监控设备和现场查处等方式采集交通违法信息并录入交通违法处理系统,依法对违法驾驶人或单位进行处罚。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咨询电话:0759——6623232


 廉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