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通知要求,现公布廉江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廉江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公共关系股联系(地址:广东省廉江市廉江大道南233号,邮编:524400,电话:0759-6610787,邮箱:ggg20210218@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廉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直接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的规定和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廉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围绕“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以更高质量公开助力平安廉江建设。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充分依托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在主动发布方面,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共发布580条信息(其中,通过政府网站门户平台发布信息82条,“平安廉江”微信订阅号发布信息149条,“廉江公安”抖音号发布信息186条,“廉江禁毒”微信订阅号发布信息62条,“廉江交警”新浪微博发布信息101条)。全年共收到网民留言47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的有关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的闭环管理机制,提高答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2022年,共收到公民、法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0宗,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诉讼申请0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公开制度规范等五大方面,全面推进2022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四)平台建设。我局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工作动态,共享工作成效。做优做强新媒体账号,夯实政务新媒体矩阵基础,让新媒体矩阵可以联合、整体发声,成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舆情回应、引导重要平台,权威传播党和政府信息,巩固拓展主流舆论阵地。
(五)监督保障。依托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主动听取公民和企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参与市政务服务网12345热线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咨询投诉处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进一步推进平台规范化,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工作衔接环节不够紧密、政策解读不够深入、主动公开力度有待增强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措施,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完善制度,压实责任。在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与责任制,压实各警种、各部门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加强工作环节衔接,推进闭环管理,确保高质量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二)提升水平,深化解读。根据政策解读工作指引,落实政策解读工作责任主体,督促文件起草部门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从政策制定、主要措施、重大突破创新、具体落实主体和方式方法等方面,多角度、全方位、及时有效宣传解释政策,扩大政策影响。
(三)积极公开,增强力度。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紧紧围绕公安工作与人民群众最关切的问题,利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权威渠道和平台及时高效公开,使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情况,获取有效信息,并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