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等8部门《关于印发<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农社发〔2022〕5号)和农业农村厅、中央组织部等8部门《广东省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有关工作部署,就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通过今明两年的专项治理,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等到有效遏制,农民群众在婚丧嫁娶中的支出负担明显减轻,践行移风易俗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传统美德等得到更好弘扬传承,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勤俭节约等社会风尚更加浓厚,乡村焕发文明新气象。
二、治理目标
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在部分地区持续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农民群众在婚丧嫁娶中的人情、宴席、彩礼等支出负担明显减轻,婚丧礼俗倡导性标准在行政村实现全覆盖,市、镇、村推进移风易俗的工作制度基本完善,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觉践行移风易俗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得到更好弘扬传承,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勤俭节约等文明风尚更加浓厚,乡村焕发文明新气象。
三、治理重点
(一)高价彩礼:宣扬低俗婚恋观,索要、炫耀高价彩礼。媒婆、婚介等怂恿抬高彩礼金额,彩礼金额普遍过高等问题。
(二)人情攀比:人情礼金名目繁多、数额过高,甚至为了敛财举办“无事酒”,农民群众“人情债”负担沉重等问题。
(三)厚葬薄养:不履行孝道义务,丧事时间过长、丧礼中宣扬封建迷信思想和开展低俗活动,配阴婚、“活人墓”、豪华墓等问题。
(四)铺张浪费:婚丧喜庆举办宴席时间过长、规模过大,盲目攀比追求档次,造成严重浪费等问题。
四、主要措施和工作进度
专项治理工作自2023年7月启动,2024年12月基本结束。
(一)开展调研明确治理重点。组织相关部门深入乡村摸排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陋习情况,剖析成因,明确本地治理的重点问题和重点乡(镇)、村。(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负责)
(二)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在调研摸底基础上,制定推进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治理目标、重点和责任分工,提出切合实际、标本兼治的工作措施,建立专项治理推进机制。实施方案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负责)
(三)指导修定完善村规民约。引导和鼓励村民委员会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充实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等移风易俗内容。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出台约束性措施。明确告诉农民群众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红白喜事等应该怎么操作、不该做什么。(2024年1 月底前完成。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负责)
(四)倡导从简办席。根据实际制定红白喜事倡导性操办标准,明确办席桌数、菜肴档次、烟酒搭配、每桌费用及人员规模。倡导不收受聘金、聘礼和红包、随礼、“份子钱”,推行封顶制,切实减轻农村群众人情负担。倡导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办席一切从简,着力革除大操大办、天价彩礼、铺张浪费、相互攀比、借机敛财等陈规陋习。(持续推进。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市乡村振兴局负责)
(五)倡导婚事新办。发挥婚姻登记机关婚俗改革前沿阵地作用,把宣传倡导融入婚姻登记工作中。汇集多方力量,探索搭建农村青年婚恋交友服务平台。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开展青年婚恋观和家庭观宣传教育。(持续推进。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市乡村振兴局负责)
(六)倡导丧事简办。推行“厚养薄葬”理念,培育和推广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和治丧模式。统筹规划和建设集中治丧场所,推行在镇村或结合实际分片建设殡仪服务站(点),引导文明治丧。整治不履行孝道义务、丧事时间长、花费高,宣扬封建迷信思想等迷信低俗活动,严厉打击配阴婚、“活人墓”、豪华墓等行为。(持续推进。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负责)
(七)强化乡村治理。加强对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的指导,通过教育、规劝、批评、奖惩等方式推动婚丧礼俗倡导性标准的执行。大力推广积分制,深化乡村治理示范镇村、乡风文明示范村等创建,发挥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示范带动作用,将节俭婚丧行为纳入创建内容。(持续推进。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妇联、市乡村振兴局负责)
(八)强化带头示范。依据党内有关法规和制度,完善农村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的规定,严格落实农村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报备制度。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超标准、超规模的婚丧宴席和人情往来,为农民群众作表率,对违反移风易俗规定的党员、干部进行相应处理。专项治理期间,将党员践行移风易俗情况纳入农村基层党组织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列入区、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持续推进。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九)加强宣传引导。采用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宣讲移风易俗政策和举措,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村广播、村宣传栏等农民群众身边的各类阵地,积极选树、宣传农民群众身边的移风易俗先进典型,深入基层贴近农民开展宣讲、培训、巡演等活动,在乡村公共空间广泛使用宣传标语、横幅、宣传画等,推动移风易俗观念深入人心。组织开展“农村移风易俗主题宣传月”活动,各地各部门一起行动,线上线下协同发力,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中央移风易俗精神和政策,形成舆论声势。(持续推进。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市乡村振兴局负责)
(十)认真总结评估。指导以镇为单位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评,总结经验成效,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制度化、规范化,形成常态化治理机制,推动各部门开展移风易俗抽查、暗访,深入评估专项治理成效以及乡风、民风变化情况,并将治理成效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内容。(2024年12 月底前完成。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镇、村是推进移风易俗的主体。党委要把移风易俗摆上重要位置,强化责任担当、强化问题导向,统筹调动各方力量,常抓不懈推动农村风气持续好转;乡、村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优势,深入组织发动和宣传教育群众,扎实做好落实工作;村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履行好“前哨”职责,守好第一关。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建立农村移风易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例会,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治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农办、市民政局、市妇联、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主动作为、加强指导、协同推进,按照职责分工将专项治理相关措施列入部门工作重点,做好部署动员、调研指导等,及时发现纠正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区相关部门建立协同配合机制,强化督促指导责任,立足各自职能推动镇(街)扎实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
(三)注重方式方法。通过市领导班子成员包镇(街)进村入户、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建立工作联系点等方式,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指导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单位、乡村振兴示范镇、婚俗改革实验区等主动作为,创新推进专项治理的模式路径,多措并举、综合施策革除陈规陋习。注重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作用,大力推动移风易俗工作。
(四)引导群众参与。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治理过程引导农民群众广泛参与,治理结果得到农民群众充分认可。关爱特殊困难群体,加强养老、婚姻、殡葬等领域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惠民服务,切实解决好移风易俗重点领域农民群众的民生难题。组织农民群众广泛参与孝老爱亲、婚丧嫁娶等领域的移风易俗志愿服务,开展邻里互助和爱心公益活动,在实践中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五)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农闲季节、节假日和庙会、集市等,聚焦农村移风易俗开展农民便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各类文明创建和主题实践活动,整合文化惠民活动资源,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发挥文化浸润作用,倡导文明乡风。线上线下结合策划推出农村移风易俗专题报道,强化正面宣传引导,持续保持舆论热度,凝聚全社会对抵制陈规陋习的价值认同,着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2023年12月20日和2024年12月10日前,市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会同各相关部门形成专项治理年度总结和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廉江市农业农村局 中共廉江市委组织部
中共廉江市委宣传部 廉江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廉江市妇女联合会 廉江市乡村振兴局
廉江市民政局 中共廉江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