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881MB2D06125G/2020-00099
湛江市廉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03-11
廉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二次)
2020-03-11

廉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二次)

发布日期:2020-03-11  浏览次数:-

  一、项目概况

  为适应廉江市不断增长的垃圾处理需要,廉江市绿色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在一期工程基础上建设二期工程,在预留车间内新增一条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二期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600吨/日(1台600吨/日的焚烧炉),装机容量12MW(1台12MW的发电机组),配套建设冷却塔、净水系统、化水系统等配套工程等。焚烧炉烟气配套1套“SNCR炉内脱硝+半干式脱酸+干粉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预留SCR脱硝”处理系统,项目由廉江市绿色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目前,《廉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附件1)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可前往廉江市绿色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和公众范围主要是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欢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意见或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可登录“廉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http://www.lianjiang.gov.cn/qtlm/yqlj/ljzfbm/ljscsglhzhzfj/index.html)、打电话、发邮件、信件等形式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称“意见表”),填写完整的意见表可采用发邮件、信件、现场递交等方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意见表上请填写有效的个人信息,以便进一步反馈意见采纳的情况。本次公示及意见收集时间为2020年3月12日至2020年3月25日(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廉江市绿色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联系人:肖先生;联系电话:0759-6818806(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邮箱:xiaozheng@infore.com;地址:廉江市横山镇七星岭。


  附件:1.廉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廉江市绿色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