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街道企业项目投资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政务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和行政效能,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城北街道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全程代办”工作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配合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转变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我街道企业投资项目落地的统筹协调和服务水平,加速项目落地投产。
(二)工作原则
1. 自愿委托。项目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委托代办审批服务事项,出具委托书。
2.无偿代办。除按照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项目单 位缴纳的费用外,所有代办服务一律免费。
3.全程服务。代办机构提供从前期咨询服务、立项、开 工、建设、投产等审批事项“一条龙”代办服务。
4.合法高效。在依法合规、不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经营 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为项目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代办服务。
二、代办服务涵义和范围
“代办”服务指的是在廉江市城北街道投资的企业项目从立项、开工、建设、投产全流程的各个阶段,由街道指派联系员提供行政审批事项代办服务,尽量满足企业和投资者提出的服务需求。
三、代办流程
代办工作流程总体上按照“接待咨询、受理承办、协调 办理、限时办结”四个阶段组织与实施。
(一)接待咨询
街道为项目单位联系提供行政审批代办咨询服务。项目单位依据所要办理的事项提出委托申请。
(二)受理承办
街道受理代办委托后,确定代办员,项目单位在代办员的指导下根据产业类别、资金来源、规划和用地情况等在代办服务事项目录中选定该项目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平台程序分析编辑审批事项要件清单,并告知项目申请单位应提供的办理资料,协助项目单位绑定信息,项目单位可实时关注办理流程及进展等相关的内容。
(三)协调办理
代办员负责将代办项目资料提交给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对应办理单位,行政审批人员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将项目审查意见反馈给代办员,对符合审批条件的,准备下阶段审批相关要件;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明确告知不予受理并说明原因。代办员全程密切跟踪项目行政审批从受理到办结过程中所有内部流转和外部协调工作。协助项目申请人修改、补正要件,协调督办审批部门及人员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审批事项。
(四)限时办结
项目办结后,代办员及时向项目单位移交办理有关资料。因项目本身不具备办结条件或项目申请单位要求终止代办的,确认终止代办服务并一次性移交相关材料。对于办理程序简单的事项,当日办结;涉及多个审批窗口、办理程序复杂的代办事项,要在承诺时限内尽早办结。
四、职责义务
(一) 街道待办职责
接受项目单位的代办业务咨询;受理、审核代办项目委 托申请,交办已接受委托的代办项目;根据代办内容督促相 关审批部门按规定时限及时办理审批手续,协调代办过程中 出现的问题。
(二) 代办员职责
指导和帮助项目单位准备各类审批材料;对代办事项做好跟踪服务、档案管理等工作;及时反馈代办过程中存在的 问题,加强沟通协调,直至审批办结;办理完毕后及时移交 资料;代办员应做到遵纪守法、热情文明、服务周到,对服 务对象提交的资料和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三) 各有关审批部门的职责
指导代办员准备审批所需材料,主动支持、配合、参与 全程代办服务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审批事项,及时向代 办员反馈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 项目单位承担的义务
积极配合代办员准备报批所需材料,并保证所提交的材 料真实、合法、有效;指派专人对接代办员,及时沟通,确 保代办工作顺利开展;及时缴纳办理审批事项所需费用及其 他应履行的职责。
五、保障机制
(一)组织领导
街道党工委要对街道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全程代办”制度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统筹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全程代办工作,保障代办工作落到实处。
(二)机构设立
街道成立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领导小组承担该项工作,对所负责的招商项目实行全程代办。
(三)信息支撑
结合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业务办理推送服务功能,利用信息化管理方式和现代化技术手段,完善代办服务模式,传送各方的局面,实现代办的审批事项信息对称,审批内容透明公开。
(四)制度建立
街道按照项目代办实际情况,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代办制度,及时向项目单位反馈项目办理进度情况,不定期召开项目单位座谈会,听取项目单位对代办服务的意见,对代办工作及代办员进行评议。
(五)监督管理
代办员要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各项规 章制度,为项目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严禁在服务过程 中“吃、拿、卡、要”,自觉接受外界监督。
本工作方案拟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试行期两年,在街道范围内统一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