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深刻汲取廉江市“11·12”事故教训,加强各村(社区)对自建房建筑安全的督导,我镇决定成立安铺镇自建房施工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肖 泉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 长:黄 文 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李尚阳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主任
温笑颖 镇党政综合办主任
郑日华 镇党建工作办主任
莫华荣 镇人大办主任
温昌和 镇公共服务办主任
杜明慧 镇规划建设办主任
莫小锋 镇生态环保办主任
李华杰 镇应急管理办主任
黄飞鹏 镇农业农村办主任
陈 乐 全面负责镇综合治理办工作
戚锦宁 镇公共服务中心干部
黄建国 镇公共服务中心干部
莫小清 镇公共服务中心干部
蔡启勃 平安派出所所长
黄景生 安铺派出所指导员
何华献 安铺司法所所长
温 斯 安铺财政所所长
关安利 廉江市安铺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规划建设办公室,由杜明慧同志担任办公室负责人,主要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对自建房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责无旁贷,要以本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检查巡查和督导工作,确保自建房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有人管、管得住、见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自建房施工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铺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督促指导全镇开展自建房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收集、汇总工作台账、资料。
(三)及时报送有关情况及总结。各村(社区)要将本辖区内在建自建房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书面报送到自建房施工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