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务动态

政务动态

c政务动态
关于廉江市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8-27      来源:廉江市教育局    内容文字大小:+-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计划,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3年度我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我市的财政收支等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绩。

  ——积极财政政策持续加力。抓好税收收入组织管理,努力挖潜增收,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领域支出,继续盘活各类资产,积极做好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储备申报工作。全市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8.14亿元,有效发挥债券资金对廉江经济的拉动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财政支出政策持续优化。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以头号力度推进“百千万工程”,落实湛江市委“三化”“三大”发展思路,实施“四大提升工程”。全年农林水事业支出8.90亿元,大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民生保障力度持续加大。全市民生类支出80.30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87.70%,有力支持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卫生、基本住房、社会治理等民生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在高质量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审计整改成效持续巩固。加强审计整改与市人大、纪委监委、巡察等监督的协同联动,形成监督合力,不断增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整改,审计整改成效持续巩固。截至2024年7月末,上一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55个突出问题,已完成整改39个,制定完善规章制度4项,整改率70.91%。其中,立行立改问题37个,已完成整改30个,整改率81.08%;要求分阶段整改问题5个,已整改1个,剩下均已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要求持续整改问题13个,均未到期,已整改8个。审计查出问题共涉及金额19.19亿元,已整改13.01亿元,问题金额整改到位率67.80%。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本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本级决算草案反映,2023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1.90亿元、总支出98.6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7.85亿元、总支出25.20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33亿元、总支出0.30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重点领域财力支撑,保持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三本预算规范性方面

  (1)资金使用率低。53笔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率低于50%,涉及金额73599.82万元。

  (2)暂付款未消化完毕。2018年底前形成的暂付性款项未在2023年底前消化完毕,涉及金额55805.25万元。

  (3)预算管理不规范。在未纳入年初预算且未经预算调整追加的情况下,市本级财政办理无预算支出24万元。

  (4)预算编制不合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算编制不合理,预算执行率低,仅为年初预算的29.62%,为调整后预算的85.67%。

  2.财政资金执行方面

  (1)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1个单位2023年累计7个月的经营性收入2802.36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2)支出管理不严格。一是相关责任单位把关审核不严,向不符合条件的8名财供人员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9.44万元。二是1名财供人员违规兼职领取补贴6.44万元。

  (3)未落实采购信息公开。5家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邀标的9个工程项目和业主自行邀标的2个工程项目未在指定的媒体公开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涉及工程预算金额3351.18万元。

  3.非税收入管理方面

  (1)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一是垦造水田指标交易收入1956.82万元未及时足额划解入库。二是1个单位投资取得的股利分红和股息92.49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2)股权投资管理不到位。3家企业未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回购股本,涉及金额2673.40万元,未足额缴纳股权投资收益和因未及时回购股本产生的利息合计216.58万元。

  (3)非税收入脱离监管。2个单位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未及时开具缴款通知书,导致应收未收非税收入35.77万元脱离财政监管。

  4.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方面

  (1)债券利息及付息服务费未上缴。3个已竣工投入使用的债券项目实际收益未达预期收益,专项债券利息及付息服务费6325.76万元未上缴国库。

  (2)债券资金使用进度缓慢。2个项目在2023年度分配的债券资金总额分别为5000万元、3000万元,由于项目建设内容迟迟未能敲定等原因,债券资金使用进度缓慢,截至2024年5月15日,资金使用率分别为6.92%、54.02%,资金分别已沉淀259天、483天,涉及未支出金额6033.16万元。

  (3)工程项目超概算。1个工程项目由于基本建设程序未严格执行到位,导致施工合同金额超概算628.80万元,超概算比例3.15%,且监理合同多计监理费22.00万元。

  (4)履约保函管理不到位。1个工程项目对履约保函管理不到位,由于未按照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延期,2份履约保函2929.06万元在工程竣工前失效;由于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订立合同条款,中标方未提供履约保函38.21万元。

  5.政府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盘活方面

  未及时盘活结转结余两年以上的上级专项资金23809.28万元。

  6.国库运行风险情况方面

  国库资金周转困难,没有资金及时清算经办银行办理的财政支出事项,造成经办银行垫付数额较大资金,并产生利息费用63.54万元。

  (二)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2个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并结合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对1个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继续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发现的主要问题:

  1.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有2个单位的重大支出事项未遵循“三重一大”议事规定,涉及金额31304.80万元。

  2.会计核算不规范。一是账表不符,账账不符,表表不符。3个单位分别存在会计账与决算报表不一致、会计报表与决算报表不一致、会计账与出纳日记账不一致的情况。二是原始凭证不完整、不真实。1个单位124.55万元支出的验收资料、手续不齐全,4.60万元的租车费用无发票,其中以租车费用冲销购置奖品等支出0.64万元。三是1个单位未清理长期挂账的往来账款2602.56万元。

  3.采购管控不严格。3个单位未按要求集中采购、未按规定在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涉及采购金额98.39万元。

  4.收入管理不到位。一是1个单位及其下属事业单位未及时将以前年度取得的非税收入14.71万元上缴国库。二是1个单位未按规定及时、足额收取房屋租金13.75万元。

  5.支出不合规。一是1个单位坐支应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房屋租金收入154.84万元。二2个单位擅自扩大资金支出范围,涉及金额100.99万元。三是1个单位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转存资金4.10万元。

  6.截留和占用下属单位经费。有1个单位违规截留和占用下属2个事业单位的经费61.31万元。

  7.工程管理不规范。一是1个单位拖欠3家中小企业的维修工程款61.56万元。二是1个单位的1项工程的预算造价、5项工程的结算造价未按规定送市财政部门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心进行评审,涉及金额297.48万元。三是1个单位将4项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公司承建,涉及金额81.61万元。四是1个单位的6项工程在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9个月后,仍未办理竣工结算,涉及金额44657.63万元。五是1个单位的1项工程未按规定缴存工人工资保证金117.31万元。

  8.违规出租保障房。1个单位未对承租人进行资格审核便出租155套(间)保障房,其中122套(间)出租给9家企业用于职工宿舍,31套(间)出租给个人(企业职工),2个商铺出租给个人。

  9.违规公款吃喝。1个单位违规公款吃喝,涉及金额0.82万元,其后以租车费用报账冲销。

  (镇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对1个镇的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并结合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对2个镇的财政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在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延伸审计了6个镇的相关内容。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镇党委政府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发现的主要问题:

  1.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1个镇的2个工程项目未经集体决策,涉及金额140万元。

  2.收入管理存在漏洞。一是8个镇由于未及时开通非税收入协同工作平台账号、收费标准过低、监管不严等原因,至少少收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167.28万元。二是1个镇未及时收回3个扶贫投资项目的本金与分红134.70万元。三是1个镇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收取生活垃圾费101.01万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并坐支94.55万元用于支付城监中队人员工资等费用。四是2个镇未按规定上缴非税收入44.07万元。五是1个镇应收未收2处物业租金17万元。

  3.支出不合规。一是1个镇以拨代支,违规将新农村建设资金934.63万元划入共管账户。二是1个镇无依据向非中标公司拨付垃圾清运费759.00万元。

  4.工程管理不规范。一是1个集中供水工程无法正常通水,涉嫌虚假验收,涉及金额377.01万元。二是1个镇的3个乡道公路改造工程验收把关不严,未能有效防范施工单位偷工减料、随意变更建设内容,至少多计工程款27.33万元。三是1个镇的5个工程项目因税率选取不当造成结算计价不规范,多计工程款13.48万元。

  5.采购管控不严格。一是2个镇3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未按规定进行集中采购,涉及金额122.29万元。二是1个镇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虚假公司参与三方报价采购,涉及金额3.57万元。三是1个镇未按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要求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中标公司提交履约保证金35.64万元。

  6.资金保障不到位。一是2个镇16个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后未付清工程款754.93万元。二是1个镇拖欠农村保洁员工资219.25万元,拖欠基层村级兽医防疫员2022年度补贴1.02万元。

  7.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一是3个镇公务接待无公函和接待清单支出60.75万元,其中包含1个镇3年内违规在其他科目列支的公务接待费31.10万元。二是2个镇超预算列支公车运行维护费70.46万元。

  8.超限额使用现金结算。2个镇114笔支出超限额使用现金结算,涉及金额31.14万元。

  9.对镇属企业、下辖村委监管不到位。一是1个镇未督促镇自来水厂及时缴纳2021年至2023年水资源费47.20万元。二是1个镇4个村委会辖区内共8个供水点工程的结算价均已包含水表费用,但仍无依据收取村民水表费54.81万元。

  二、民生审计情况

  (一)水利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审计

  对廉江市2022年度水利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坚持发展民生水利,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管理不严格。一是1个项目招标文件对能决定项目价格的关键采购需求描述不具体,投标公司的报价未见具体明细及依据,技术服务合同计价与实际工作量不匹配,导致多计技术服务费259.39万元。二是6个工程项目因计费时系数选取不当,多计工程前期费用231.68万元。

  2.资金保障不到位。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存在资金缺口共731.17万元。

  3.绩效管理未落实。172个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未开展绩效评价。

  (二)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情况审计

  对2022年廉江市十件民生实事之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按工作部署推进2022年廉江市十件民生实事之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的实施落实,提升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

  1.工程管理不规范。一是3个镇14个工程项目多计水电费与工程量款14.47万元。二是1个镇2个工程项目人工湿地回填碎石厚度不够,与验收结论不符,存在偷工减料的问题。三是有1个镇的11个工程项目的设计费未按政府文件要求下浮20%,多计金额7.24万元。

  2.工程运行维护不到位。1个镇的1个工程项目污水池旁边的挡土墙已全部倒塌,1个镇的2个工程项目的人工湿地绿植已枯萎约60平方米。

  3.采购程序不规范。有1个镇的11个工程项目未按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执行,与非中选设计公司签订合同。

  (三)2023年十大民生实事之完成29条自然村村内道路基本硬化审计

  对廉江市2023年十大民生实事之完成29条自然村村内道路基本硬化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按工作部署推进2023年我市十件民生实事之完成29条自然村村内道路基本硬化的实施落实,改善了乡村道路通行环境,提升了群众出行便利度。发现的主要问题:

  1.虚大工程成本。2个镇2条道路虚增工程量,多计工程款3.40万元。

  2.擅自砍伐树木。有3个镇的4个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在未申请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砍伐乔木803株。

  3.工程质量不过关。由于设计不合理,1个镇的1个村道建设项目未过质保期,新建的道路喇叭口便出现3米左右的下陷。

  三、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重点关注国有、集体资产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市相关单位和企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加强资产管理。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个单位未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未能全面掌握单位资产情况,也没有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19宗账外资产未在会计账和固定资产系统进行登记。

  2.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1个单位及其所属企业5处房屋未及时确权,面积2151.50平方米,其中3处用于出租,2处空置。二是1个单位下属1家企业逾期4年未取得作为建设项目合作分成的5家商铺。三是2个单位的公务车、会议室音响设备系统、桌椅等资产未登记固定资产账,至少涉及25.67万元。

  3.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一是1个单位下属1家企业未及时收取19个租户69个月的租金30.25万元。二是1个单位下属1家企业未足额取得被投资企业的分红20.17万元。

  4.资金管理不善。一是1个单位租金收入81.13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二是1个单位及其所属企业租金收入263.63万元未缴纳增值税及相关税费。三是1个单位收到专项资金292万元沉淀7个月未使用。

  (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对廉江市北部片区(长山镇、塘蓬镇、和寮镇)2021年至2022年林业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情况进行了审计,结合2个镇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和乡镇重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较好地履行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职责。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河长制落实不到位。2个镇未将巡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纳入村级河长巡查工作内容,且镇级河长、村级河长巡河次数均不达标。1个镇对违规在河道内倾倒垃圾、种植高杆作物和筑塘养殖的行为未及时处理。二是林长制工作不扎实。2个镇大部分林长在巡林时没有使用广东省智慧林长综合管理系统。

  2.耕地管理不到位。一是2个镇耕地撂荒1329.36亩。二是2个镇违法用地整治不到位,非农建设违法占用耕地279.19亩,尚有201.45亩未整改。三是1个镇新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非农化”“非粮化”问题突出,涉及面积153.31亩。

  3.落实土地执法职责不到位。1个镇违法用地的立案率、查处率和整改率分别只有11.02%、7.09%、36.45%。

  4.资金管理有疏漏。一是1个镇未与村委签订农田保护责任书就直接拨付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贴501.53万元。二是1个镇违规多发耕地地力补贴资金36.55万元。三是1个镇林业相关工作人员工作疏忽,导致2021、2022年省级生态公益林护林员补助款共9.30万元滞留。

  5.监督管理缺失。一是1个镇的2个自来水厂生活饮用水部分指标超标。二是1个镇耕地承包户无取水许可证直接从江河、地下取水进行农业灌溉。三是1个镇的2个自来水厂超出取水许可范围取水共107.68万㎥,且欠缴水资源费216.19万元。四是1个镇红树林管护不到位,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约11.48亩红树林因鱼藤破坏死亡。五是1个镇19个近海水产养殖场共约756亩,均未设置规范化尾水排放口,养殖尾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其中15个养殖场587亩未办理养殖许可证。

  6.工程管理不规范。一是1个项目在建设道路时挖山开路,对原有山体造成竖向创面损伤,部分山体出现崩塌、水土流失情况,造成已建成水沟堵塞约164米,路基出现沟壑约57米。二是1个单位的1项工程的预算及结算造价、1项工程的结算造价、2项工程的预算造价未按规定送市财政部门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心进行评审,涉及金额1452.94万元。

  7.项目建成后管护不力。1个项目种植的树木移交给村委后由于管护不力发生损毁,涉及金额33.85万元。

  8.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超期未发放。由于公益林地块错划、界定错误和权属不清等原因,1个镇2022年尚有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758.24公顷的补偿资金44.95万元未发放。

  四、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3年8月以来,我局共出具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6份,移送市纪委监委案件线索5件,涉及人员5人,金额36.86万元。

  五、审计建议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审计揭露的情况与问题,审计建议:

  (一)加强统筹协调,着力推动政策落实稳健有效。一是推动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推进专项资金项目的开展,盘活专项资金,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狠抓政策协同高效。强化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决策共商、效果共评,避免各自为政。

  (二)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一是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压实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督促将全部收入和支出依法纳入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度。强化预算执行监管,完善以项目为核心的预算管理模式,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在保障重大项目资金支出的同时加强项目进度推进。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加强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滞留资金,对损失浪费财政资金行为追责问责。

  (三)挖掘财政收入潜力,积极培植财税新的增长点。拓宽收入渠道,实现我市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缓解财政收支矛盾。市财政局和有关部门要用活用足有关政策,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些关联度大、集聚度高、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促进我市经济的发展,培植新的经济和财税增长点,促进我市财政收入的可持续增长,降低非税收入占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

  (四)守住安全底线,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财政领域,重点关注地方财政收支紧平衡、财政自给率较低的情况,防范库款支付风险,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稳妥有序推进专项债项目建设。国有资产领域,健全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监管体制,细化“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和操作规范,盘活用好国有资产。民生领域,突出抓好教育、医疗、社保等重点工作,严厉打击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民生资金等行为,切实保障群众权益。资源环境领域,加大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推动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

  (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和反腐治乱方面的“尖兵”作用,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督促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细化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审批权力运行流程。

  本报告反映的是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于上述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整改,市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审计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高质量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以高质量的审计监督助力我市谱写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五公开 数据开放

主办单位:廉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9-12345   

网站标识码:4408810028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88102000044粤ICP备09178146号-1

(建议使用1280*720分辨率及谷歌浏览器阅读,如使用微软IE浏览器请升级至8.0或以上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