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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1-05 11:40:18
廉司公〔2017〕7号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现将中共廉江市司法局党组研究并采用票决制决定梁永周同志的拟任职务及有关情况公示。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政工办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本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5日止。
受理单位:廉江市司法局政工办
联系地址:廉江市广场路35号
邮政编码:524400 电子邮箱:ljsfjzgb@163.com
联系电话:6621186 传真电话:6611010
梁永周同志的有关情况:
梁永周,男,1975年11月出生,汉族,廉江市石城镇人,1996年12月参加工作,200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大专(广东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2012年1月至今任廉江市司法局河唇司法所科员。拟任廉江市司法局河唇司法所所长。
廉江市司法局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