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11-13 16:49:03
廉民办〔2020〕32号
各有关全市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全市性社会组织开展抽查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时间
2020年11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审计范围
本次抽查审计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共16家,其中社会团体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3家,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审计内容
审计检査内容主要包括社会组织的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业务活动等情况。
四、审计重点
(一)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公允性;
(二)内部控制系统完善,各项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
(三)财务核算和管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7号)的相关要求;
(四)资产管理和投资管理;
(五)社会团体涉企收费;
(六)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资金支出;
(八)其他有关审计重点;
(九)如有必要,可以追溯以往。
我局将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请各有关全市性社会组织积极配合,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确保审计检查顺利开展,抽查审计结果将在我市社会组织信息网上公布。联系人:何敏瑜,联系电话:6623721。
附件:社会组织审计检查名单
廉江市民政局
2020年11月12日
附件
社会组织审计检查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