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银锋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5-27 07:54:0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廉江市银锋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5月25日至5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廉江市廉江大道北58号,邮编:524400,联系电话:6689797,传真:6683424。

项目名称

廉江市银锋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廉江市银锋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廉江市营仔镇圩仔村委垭埇尾村高岭

环评机构

广东宏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13333平方米。项目主要以石粉为原料,通过搅拌、洗砂等工序,生产机制砂。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区、一个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项目年产机制砂10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加工粉尘、堆场扬尘和运输车辆扬尘,项目在投料口处共安装4个雾化喷头进行洒水,增加湿度,以降低生产粉尘的产生;项目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露天设置,物料堆放期间设置帆布薄膜遮盖,四周设置2米高的矮墙围挡,并分别设置8个雾化喷头,洒水降尘;通过对运输车辆清洗并限制车速及道路定期洒水来减少汽车轻输扬尘的排放。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主要成分为悬浮物,无有毒害成分,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沉淀塘的沉渣,定期清掏并外售给砖厂作原料使用。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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