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大鹏木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4-13 15:12:2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廉江市大鹏木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4月13日至4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廉江市廉江大道北58号,邮编:524400,联系电话:6689797,传真:6683424。

项目名称

廉江市大鹏木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廉江市大鹏木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廉江市九洲江经济开发区开创路1号

环评机构

贵州飞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在原厂房内扩建胶合板生产线,年产胶合板5万立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没有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管网进入廉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作进步处理。项目生物质锅炉废气通过“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生产车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UV光解”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项目废胶水罐交回供应商处理,废活性炭和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公司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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