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1-02 10:18:42
根据听证申请人廉江市和寮镇长发养猪场的申请,本局依法决定对其“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环境违法行为”案件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廉江市和寮镇双龙养猪场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2020年 1月10日下午 3 时
三、听证会举行地点: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三楼会议室(会议室如有变动,以会议当天安排为准);地址:廉江市廉江大道北56号。
四、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0年1月9日前向本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参加人数超过5人的,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听证,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在2020年1月9日前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明到我局法规科办理申请手续。
(三)参加听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特此公告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