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1-02 11:09:32
根据听证申请人廉江市和寮镇耀昌养猪场的申请,本局依法决定对其“污水超标排放环境违法行为”案件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廉江市和寮镇耀昌养猪场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2020年 1月11日上午 9 时
三、听证会举行地点: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三楼会议室(会议室如有变动,以会议当天安排为准);地址:廉江市廉江大道北56号。
四、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0年1月10日前向本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参加人数超过5人的,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听证,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在2020年1月10日前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明到我局法规科办理申请手续。
(三)参加听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特此公告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廉江分局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