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抓拍路段:
(其他道路参照一般城市道路依法拍摄取证处罚)
2、抓拍的违法行为:主要对上述路段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5月17日。
公示期满后,廉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在以上路段采取不间断流动执法等方式,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主办单位:廉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9-12345
网站标识码:4408810028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88102000044粤ICP备09178146号-1
(建议使用1280*720分辨率及谷歌浏览器阅读,如使用微软IE浏览器请升级至8.0或以上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