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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江地处雷州半岛北部。粤桂边界,扼粤桂两省交通要冲。廉江, 古称罗州。始建前,秦属象郡地;汉属合浦县地;晋属高凉郡高凉县地;(南朝)宋、齐,为高凉郡罗州县地;(南朝)梁、陈。为罗州高兴郡石龙县地;隋属高州高凉郡石龙县地。
  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年)析石龙县建石城县,属罗州,(注:罗州城遗址在河唇镇龙湖村东侧,面积约6万平方米。此遗址布局有仿唐代长安城的明显迹象。1962年,此城址被广东省人民政府列为广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时,在县境之西及西南同时建招义、零绿两县。唐天宝元年,招义县改为干水县)此县名即为石城县之始。唐玄宗天宝元年,以濂江河取名,易名为濂江县。南汉,属罗州;
  宋太祖开宝五年(972年)废罗州并废濂江、干水县,划入吴川,属辩州(太平兴国五年即980年,改辩州为化州)。
  南宋孝宗乾道三年(1176年),复析吴川西乡置石城县,属化州;元,属化州路;明,洪武元年(1368年)属化州府,七年(1374年)属化州,九年(1376年)属高州府;清,属高州府;
  民国元年(1912年)至3年,属高州道;民国3年改石城县为廉江县,属高州道;
  民国9年废除道制,属高州善后处;民国12年属高雷廉钦琼崖罗阳八属联军总指挥部;
  民国15年八属联军全部覆灭后,属广东南路行政公署;
  民国25年属广东省第七行政区公署;民国38年至新中国成立前夕,属广东省第十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49年11月11日,廉江县城解放,属广东南路专员公署;
  1950年9月,属高雷专区;1952年11月,属广东粤西行政区;
  1956年2月,属广东省湛江专区;
  1959年1月,廉江、遂溪、海康(南渡河以北部分)三县合并为雷北县,属广东省湛江专区;
  1960年11月,雷北县易名为雷州县,届广东湛江专区:
  1961年3月,撤销雷州县,恢复廉江、遂溪、海康三县。按原县区域分治和归属;
  1978年9月,属广东省湛江地区行政公署;
  1983年9月,实行市领导县体制,属湛江市;
  1993年12月,经国务批准,廉江撤县设市(二类市)。归广东省直辖,并委托湛江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