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廉江市第十一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提请政协廉江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市委工作部署,经研究,报市委同意,决定2007年3月12日—13日举行政协廉江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3月11日下午报到,会期二天半。大会地点:廉江市人民会堂。
以上决定,请各位主席审议确定,再提交政协廉江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政协廉江市第十一届二次会议秘书处
2007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