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文件(7)

廉江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7年3月13日在廉江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廉江市人民法院院长 龙土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廉江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06年工作的回顾

  2006年,我院在市委的领导、政府的支持、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紧紧围绕我市的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大局,牢固树立“司法为公、一心为民”的思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各项工作有新的进展,取得新的成绩。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974件,结案2781件,结案率94%,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和谐廉江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努力维护我市社会稳定
  全年共收、结刑事案件295件404人,与2005年收结案256件相比有所增加。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我院的第一要务,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针对我市的治安形势,把打击故意伤害、杀人、“双抢”、重大盗窃、绑架、强奸、涉毒涉枪等社会较为关注的犯罪行为作为打击的重点,坚决贯彻执行依法从重从严的方针,严惩首犯、主犯、累犯,全年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人犯61人,占被宣判人犯的15%。如去年公安机关侦破的石岭“11.4”持枪抢劫案,公诉机关将案件起诉到我院后,我院对该案快审、快结、重判,对两名被告均判处10年有期徒刑,并联系电视台当场录像报道宣判结果;继续开展刑事审判方式改革,严格执行中院的庭审示范规定,全面落实刑事庭审方式规范化建设,与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大力推行普通程序简化审和当庭宣判,有效地提高了审判效率,没有超期羁押被告人,审限内结案率为100%;进一步注意抓好案件质量,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经审判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与公诉机关勾通作撤诉处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保障被告人尤其是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认真贯彻最高院关于未成年人犯罪适用法律的有关司法解释,积极开展少年法庭的筹建及完善工作,加强少年犯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努力扩大刑事审判的社会效果,壮大严打的声威,全年共组织召开宣判大会多场,参加旁听群众累计达2万多人,有效地起到了教育群众、震慑犯罪的目的。
   (二)依法审理民商事、行政和审监案件,促进我市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
  全年共收民商事案件2194件,审结1805件,结案率为93%。充分调动民商事审判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广泛开拓案源,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使大量的民间纠纷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继续抓好民事诉讼程序的管理工作,提高法官的程序意识特别是审限意识,严格执行民事案件庭审的操作步骤,通过诉讼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去年98%的案件能在审限内结案,其余案件也依法办理了延期手续,社会上时有反映的“久拖不结”问题基本解决。大力推行当庭宣判,制订了相应的奖励措施,全年当庭宣判案件220件,占民事审判案件的19%;继续狠抓案件质量,根据案件难易、性质及法官自由裁量权等因素,实行庭长、主管副院长和审委三级把关机制,案件的质量继续稳步上升,全年民事案件上诉105件,中院已发回21件,其中维持17件,改判、重审仅4件。在中院组织的案件检查中我院没有不及格案件;注意抓好数量较多的借款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纠纷案件的处理,尽力排解人民内部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其中审结了借款合同案件371件,侵权案件817件,离婚案件303件;重视做好调解工作,原则上要求诉讼案件调解成功率应在30%以上,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和平解决纠纷,息讼止争,防止矛盾激化。全年调解撤诉案件为523件,占诉讼案件的46%。民二庭审判员庞安华同志因调解工作突出,被省高院评为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认真审理行政案件,全年共收行政案件28件结25件,收结案与2005年收、结21件相比均有增加。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决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通过审理依法维护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确立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权威,共依法判决维持行政机关处理决定的案件21件,占审结案件的84%。二是依法维护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程序违法的,依法予以撤销,纠正错误的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依法、有序进行,共判决撤销行政处理决定案件4件;三是抓好行政非诉案件的审查工作,依法审查非诉申请执行案件的行政决定材料103件,裁定准予执行85件,确保了执法的权威性和正确性。
   认真审理审监案件,畅通申诉渠道。全年共收申诉和再审案件21件结20件,其中申诉案件收11件结11件。在受理申诉案件时,坚持在申诉人反映的案件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上严格审查,并认真为申诉人解答释疑,及时作出审查结论,对申诉无理的,依法驳回,对申诉有理的,认真执行低门槛的再审立案政策,凡属“可能有错”的,均予立再审案进行审理。全年共立再审案件10件,结9件,改判6件。同时,主动接受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领导、监督,争取支持,对审判、执行中的重大、复杂案件,及时向市委政法委、人大报告,对上级法院及主要领导督办的案件、人大监督的案件都及时审查、办理并报告处理结果。认真处理涉法涉诉来信来访案件,没有因审判、执行案件激发矛盾,引发不稳定因素。
   (三)努力破解执行难,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全年共收执行案件682件,结案636件,结案率为93%,结案标的额1500多万元。在全院开展了“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完善执行流程管理、标的款支付、标的物拍卖评估摇珠选定机构以及未执结案件告知当事人等制度,促进执行的公开公正。并重点抓好四类案件的执行:一是山岭土地纠纷案件。这类案件群体性矛盾较突出,涉及人员多、争议大、情绪激烈,极易产生群体冲突事件。我院把执行好这类案件作为促一方稳定和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重点,采取强制措施与调处和解结合,司法手段与思想工作结合,使一批久拖难结的骨头案得以执结。如曾发生围攻执法人员和打伤申请执行人员的高桥平山岗村与被执行人簕古巷村因山岭纠纷一案,就是在耐心细致工作中和平执结的;二是涉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案件。这类案件我院通过采取“准破产”的处理模式,参照破产企业优先解决职工的部分工资、保险,在社会稳定的前提下,解决这些单位的历史债务,从而重新整合资源促进新发展。去年执结这类案件5件;三是涉及民生的弱势群体案件。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拖欠工资案件、拖欠抚养费案件和特困人员的债权案件等,对这类案件开展专项执行活动,特案特办。全年共执行这类案件71件,帮助追回款项近65万元;四是抓好非诉案件的执行。成立了非诉案件执行组,主抓非诉案件的执行,全年共执结非诉案件90件,得到了行政执法机关的普遍好评。
   (四)贯彻司法为民思想,落实便民利民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的服务功能,实行柜台式、一站式和面对面的服务,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来访所必要的物质保障和业务资料保障,营造“衙门”易进的人文环境。
   二是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济力度。全年为有困难的当事人缓交诉讼费120多万元,为特困当事人减免诉讼费用10多万元,为未成年人和盲、聋、哑的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20人次。
   三是成立执行应急小分队。由院领导、执行局、法警队共10人组成应急小分队,专门受理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财产的举报。应急小分队不管节假日或下班休息,只要接到申请人举报立即出动,依法采取处置措施。如今年春节放假期间,应急小分队根据申请人举报,及时将被执行人一辆汽车扣押,使该宗交通肇事撞死人的赔偿案能够执结。
   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省委、省高院“04工程”的要求,至去年底,我院完成了安铺、石岭、塘蓬、青平、良垌5个中心法庭的建设任务,新法庭的建成使用,从根本上改变中心法庭的司法环境,这为群众诉讼提供了更好的场所和方便。
  (五)努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严格管理,严格教育,提高队伍素质,提升执法水平。一是开展了争当审判、执行工作排头兵实践活动。根据市委的布置,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提出了要求,推动争优创先活动的开展,年底评出审判、执行工作排头兵11名,有力提高了士气和工作积极性;二是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根据中央政法委、最高院、中院的要求和统一布置,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组织学习了必读书目,观看了专题录像,每人写了学习心得体会,全体干警树立了依法治国理念、执法为民理念、公平正义理念、服务大局理念、党的领导理念,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思想进一明确;三是加强业务建设,共组织35人参加从最高院到中院的各种培训,有1人通过司法考试。还开展了法律文书评比、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演讲等,营造学习业务氛围;四是抓各项廉政建设制度的落实。制定了2006年《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监督和党风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目标和措施》,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分级管理机制,院领导和各部门的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范围,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进一步落实。
   (六)存在问题
  
一是少数干警的办案程序意识不够,工作不够细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的质量;二是个别审判、执行人员工作方法简单,对待当事人欠缺耐心;三是诉讼收费大幅下降,经费保障困难。

二、今年的工作设想

  2007年,我院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努力做到各项工作有新的提高:
   (一)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自觉性要有新的提高。通过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市委的中心工作服务,为建设稳定、和谐廉江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司法水平和司法能力要有新的提高。
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为动力,依法公正地审理好、执行好每一宗案件,努力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三)司法为民的观念要有新的提高。
继续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为民司法、为民服务的观念,保证我院各项便民、利民、为民措施的落实,让有特殊困难的人打得起官司,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
   (四)队伍的综合素质要有新的提高。
按照《法官法》的要求,从严治院,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促进队伍素质、业务水平的全面提高。狠抓各项廉政建设制度的落实,完善自律机制、惩戒机制和防范机制,进一步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树立法院、法官的良好形象;
   (五)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能力要有新的提高。
4月1日起实行国务院制定的诉讼收费新规定,按照新规定,诉讼收费将下降40—50%,今后靠诉讼费远不能保障办案办公的经费需要,恳请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在财政上给予支持,以保证审判和执行工作正常运行。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我院决心继续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继往开来的朝气,团结进取,全面深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法院改革推向深入,努力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树立司法公正的良好形象,为建设和谐廉江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