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周三)上午10点,由廉江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与市融媒体中心联合开办的《民声热线》节目,邀请了廉江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做客廉江电台直播间,与市民在线交流,解答疑问。在节目中,嘉宾们主要就群众在生活中遇到的以及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回复解答。
问:2024年“三农”工作重点是什么?
答:一是深化农村改革,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要进一步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推动农业从传统规模化向现代产业化转型。通过发展农业产业多元化、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提高农村经济竞争力和农民收入水平。
二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要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升农村交通、供水、电力等基础设施水平。同时,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农民的教育、医疗、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权益。
三是推进农村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要积极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提升农村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通过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旅游业等,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民收入水平。
四是加强农村社会治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要加强社会管理和综合治理能力建设,完善农村社会治理体系。注重解决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要延长30年等热点问题,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创造和谐稳定的农村社会环境。
五是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构建美丽乡村。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型,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力度,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
六是加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确保贫困人口脱贫。要坚持精准扶贫原则,继续推进脱贫攻坚,确保贫困地区农民逐步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条件。加强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推动贫困地区农民持续脱贫致富。
总之,2024年我们“三农”将围绕着深化农村改革、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农村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农村社会治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乡村以及加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等这几个关键点下力。
02
问:河唇镇示范带建设已初有成效,村容村貌大幅提升,下一步如何加强乡村风貌提升工作,推动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走上新台阶?
答:一是要坚持示范引领,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乡村风貌提升工作中,广泛汇聚乡贤能人力量和智慧,积极出谋划策、贡献良方,推动乡村环境大改善,全力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带,让群众参与美化乡村、共享美丽乡村建设成果。
二是要落实挂点工作,推动干部做好美丽乡村建设的协助指导工作,河唇镇示范带打造美丽宜居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统筹安排92名市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及河唇籍干部分别挂点到5个行政村50条自然村,形成全市“一盘棋”,凝聚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强大合力。
三是大力发展特色产业,通过乡村振兴连片连线示范带创建,逐步完善示范带沿线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串联莲塘口红杨桃、风梢黄皮果、良塘番石榴等示范项目,以新屋仔迎宾花街、花卉展销基地等为基站,将新屋仔村商业资源与旅游资源相结合,努力扩大河唇花卉产业的名气,着力拓展花卉经销渠道,助力农民增收致富。
03
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答: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国家的一项惠农政策,根据《湛江市全面推行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中的规定,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不含湛江农垦各农场职工,针对农场职工的补贴办法由湛江农垦部门另行制定)。享受补贴的农户应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2.补贴面积的界定。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并据实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暂未完成登记颁证工作的地方以家庭联产承包地面积为基础,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后,以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及时更新补贴面积。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良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作条件的耕地不予补贴;根据国家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要求,在承包耕地上种植葡萄、百香果、火龙果、香蕉、柑橘类、桑树、多年生中药材、花卉等多年生农作物及木本作物的,不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3.补贴面积数据是自下而上申报统计的:
一是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清册》中的具体内容,村委会对农户申报的事项进行登记、核实、汇总后报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后年度补贴面积发生调整的,要组织需调整农户在《清册》上重新签字、按指印确认,无调整农户无需再次签字、按指印确认。
二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清册内容的核实、公示等工作。乡镇(街道)组织有关部门审核汇总各村上报的《清册》内容,确保《清册》登记的各项内容完整。审核后实行村级公示制,公示的内容为《清册》的完整事项,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要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后年度补贴面积发生变化的,要组织农户在新录入的《清册》上重新签字、按指印确认。公示无异议后,乡镇(街道)负责人在《清册》上签字加盖公章后,一式3份,1份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保留存档,2份上报县级农业农村局。
三是县级农业农村局对乡镇(街道)报送的《清册》内容再次确认后存档,并抄送1份到县财政局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
4.补贴资金通过惠民补贴“一折(卡)通”兑付给农户。县级财政局按照农业农村局汇总确认后的《清册》内容,会同承办金融机构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的固定补贴存款账户。
04
问:如何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限制使用农药除外)?
答:申领《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单位(个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点击在线申办,网上提交电子材料。
2.到廉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窗口交纸质材料,纸质审核通过后,必要时会联系进行实地核查或者委托下级农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查。
3.核查通过后,我局制作证书并通知申请单位(个人)到廉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窗口领取《农业经营许可证》。
同时,申领《农药经营许可证》,需符合以下条件:
1.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2.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
3.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
4.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5.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05
问:我想拆掉农村的旧房子,重新在原址翻建需要宅基地审批吗?
答:需要。根据《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 号)规定,宅基地原址翻建、改扩建和异址新建,需要启动宅基地审批程序。
06
问:我想申请宅基地建房,可以申请到多少面积的宅基地呢,可以建多少平方米的房子?
答: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按照廉江市农村宅基地和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农村宅基地的用地面积按下列标准执行:城镇开发边界内每户80平方米以下,城镇开发边界外每户120平方米以下。所以申请的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我市规定的标准,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面积不能超过宅基地的面积。
07
问:现在我想在农村建房,请问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程序是什么?
答:农村宅基地分配实行农户申请、村组审核、乡镇审批。按照《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宅基地申请审批流程包括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讨论通过并公示、村级组织开展材料审核、乡镇部门审查、乡镇政府审批、发放宅基地批准书等环节。
08
问:如果农民进城落户,是否必须退出原宅基地?
答: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规定,坚持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规定,要充分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 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所以说进城落户的农民可以依法保留其原来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
09
问:农村宅基地和农房能否继承?
答: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农房可以依法继承。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分离,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属于农户。宅基地使用权人以户为单位,依法享有占有和使用宅基地的权利。在户内有成员死亡而农户存续的情况下,不发生宅基地继承问题。农户消亡时,权利主体不再存在,宅基地使用权灭失。同时,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因房地无法分离,继承人继承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可以依法使用宅基地,但并不取得用益物权性质的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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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的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于今年底就到期了,以后还可以继续承包吗?
答: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现有承包地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由农户继续承包,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以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为起点计算。为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现我市正在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请您积极配合村集体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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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果农民进城落户,是否必须退出承包地?
答: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所以说进城落户的农民可以依法保留其原来合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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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第二轮土地承包后,我家人口增加了,请问可以重新调整土地吗?
答: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承包主体以家庭为单位。同时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的政策要求,继续提倡“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也就是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应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对少数存在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形且群众普遍要求调地的村组,届时可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由农民集体民主协商,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政府和县级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在个别农户间作适当调整,但要依法依规从严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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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这次二轮土地延包可以申请分户延包吗?
答:依据“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规定,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承包主体以家庭为单位,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家庭内部成员的一项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利。所以承包农户因分户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应由全部家庭成员就承包地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后,再向发包方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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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想了解一下鸡场养殖证是如何办理的?
答:您好!从事畜禽养殖规模以上的是要到农业农村部门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根据农业农村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十四条 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场所建设竣工后,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
2.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3.设施设备清单;
4.管理制度文本;
5.人员信息;
6.土地合同、设施农业用地协议和属地政府的用地备案批复,当地政府确认配套设施完善证明;
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另外,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评估办法》相关规定,以“相关场所间距离与综合评估相结合”为原则,实地进行审查发证。
办证具体需要的资料样本可到廉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窗口(联系电话:6699927)或廉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办公室(联系电话:6610976)均有详尽提供查询,一站式直观了解办证所需的所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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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判断我的养殖场是否达到规模以上呢?
答:1.规模场是指:生猪年出栏500头或存栏300头以上;肉鸡年出栏10000只或存栏5000只以上;蛋鸡存栏2000只以上;奶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或存栏10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100只或存栏100只以上;肉鸭年出栏10000只或存栏5000只以上;肉鹅年出栏5000只或存栏2500 只以上;肉鸽年出栏50000只或存栏10000只以上;肉兔年出栏2000只或存栏1000只以上;蜜蜂养殖200群以上的养殖户,其他畜禽的规模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养殖专业户养殖规模需要达到:生猪年出栏 50 至499头或存栏30 至 299 头;肉鸡年出栏2000至9999只或存栏1000至4999 只;蛋鸡存栏 500至1999 只;奶牛存栏 5 至99头;肉牛年出栏10至49头或存栏20至99头;肉羊年出栏 30至99只或存栏30至99只;肉鸭年出栏2000至9999只或存栏1000至4999 只;肉鹅年出栏1000至4999只或存栏500 至2499只;肉鸽年出栏10000至49999只或存栏2000至9999 只;肉兔年出栏500至1999只或存栏250至999只;蜜蜂养殖100至199群。其他畜禽的规模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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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办理渔船制造(更新改造)业务流程?
答:根据省、湛江市老旧渔船更新改造相关工作要求,我市努力推进渔船更新改造,鼓励老旧渔船进行更新改造。渔船制造业务流程如下:
船舶所有人应当提前准备好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书、船舶所有人户口簿或者营业执照、渔船检验证书、渔船国籍证书和渔船所有权登记证书、与拆解厂签订的拆船协议等相关资料到廉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农业农村局办理窗口提交渔船制造申请。我局在收到渔民申请资料后确定实船勘验、拆解时间等并告知船舶所有人,根据渔船拆解流程成立拆解监督组,负责实船勘验、现场监督工作,依相关工作程序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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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4年海洋伏季休渔时间?
答: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2024年海洋伏季休渔时间:2024年 5 月 1 日 12 时至 8 月 16 日12 时。为确保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顺利实施,我市休渔渔船需在2014年 5 月 1 日 12 时前做到“船进港、网封存、证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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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4年海洋伏季休渔范围和对象?
答:休渔范围:北纬 12 度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含北部湾)海域;
休渔对象:除钓具以外的所有捕捞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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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乡镇船舶还能登记上牌吗?
答:不能。根据《关于印发〈湛江市涉渔“三无”船舶处理意见〉的通知》、《湛江市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乡镇船舶实行限制作业类型和作业方式,禁止买卖、转让、租借、更新改造,限期逐步淘汰的处理方式。2022年10月31日后不得再新增乡镇船舶,不再受理乡镇船舶纳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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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过期换证如何办理?
答:渔业捕捞许可证持证人,应当提前准备好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船舶所有人户口簿或者营业执照、渔船检验证书、渔船国籍证书和渔船所有权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到廉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农业农村局办理窗口提交渔业捕捞许可证到期换证申请,我局会依相关工作程序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