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廉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8810071086041/2020-00157 分类:
发布机构: 廉江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12-17
名称: 关于廉江市城南街道2020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12-18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廉江市城南街道2020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12-18  浏览次数:-


 





府通〔202033


关于廉江市城南街道2020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告


廉江市城南街道2020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业经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如下:

一、建设用地批准情况

征地批准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

批准文号:粤府土审(16202015

批准时间:202052

批准用途:城乡建设与交通水利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位于城南街道山寮村(下水美经济合作社)、深水垌村(东方红、东头坡、灯盏塘、铺仔园、深水垌经济合作社)和流江村(大路边、麻熟经济合作社)(四至范围详见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集体土地状况及补偿标准

土地

所有权人

面积

公顷)

农用地

建设

用地

未利用地

小计

耕地

林地

园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其他

农用地

山寮村下水美经济合作社

1.1362

1.1362

0.3816

0.7546






深水垌村东方红经济合作社

0.1955

0.1955



0.1955





深水垌村东头坡经济合作社

4.8575

4.8578

4.2016


0.2011


0.4551



深水垌村灯盏塘经济合作社

0.0088

0.0088

0.0088







深水垌村铺仔园经济合作社

0.0251

0.0251


0.0251






深水垌村深水垌经济合作社

3.5517

3.5517

1.6757

0.2700

1.2162


0.3898



流江村大路边经济合作社

1.4961

1.4961

1.4611




0.0350



流江村麻熟经济合作社

0.1459

0.1459

0.0046




0.1413



合计

11.4171

11.4171

7.7334

1.0497

1.6128


1.0212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75.60

28.60

58.15


75.60



总计(万元)

785.6534


584.6450

30.0214

93.7843


77.2027



涉及具体被征地村民小组的土地地类面积详见《拟征占(用)分类权属地类面积汇总表



三、农业人口安置方式及途径

(一)农业人口安置方式:主要采取货币安置,具体由被征地村庄根据实际负责落实安置。

(二)征地安置途径: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湛府规201916号)执行。

五、征地补偿安置其他有关事项

(一)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廉江市自然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征地补偿以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二)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6202015文征地批复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三)该项目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如对上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本通告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江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


廉江市人民政府

2020713

4

 



附件:

1.启动公告.PDF

2.批复.pdf

3.补偿安置公告.pdf